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3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收到表决票9份。会议由董事长胡世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名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6-00002号),公司拟用募集资金222,831,936.8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9名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理层薪酬与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关于制定《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表决结果:9名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制定《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经营业绩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表决结果:9名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关于制定《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名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薪酬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名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理层2023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纯碱装置节能技改工程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科创中心项目投资建设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9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前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222,831,936.87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7,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0,701,233.8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46,898,766.1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审验,于2023年4月4日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6-00002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江盐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元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因经营需要,需要先行实施全部或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3年8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221,950,514.35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0,701,233.84元(不含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881,422.52元(不含税),自筹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881,422.52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总额
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221,950,514.35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881,422.52元,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222,831,936.87元。
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前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222,831,936.87元。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核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6-00002号),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内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6-00002号),认为: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3年8月16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0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 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价格含税)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煤炭采购均价921.67元/吨,较同期减少104.09元/吨,同比下降10.15%。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1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露女士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任职条件。张露女士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91-86370379
传真号码:0791-86379366
电子邮箱:jydb_office@163.com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庐山南大道369号
邮编:330038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张露,女,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证书。2015年7月至今,先后在公司审计部、财务部任职,历任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兼)。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截止目前,张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公司代码:601065 公司简称:江盐集团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7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3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收到表决票5份。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文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名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5名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8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1号)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7,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0,701,223.8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46,898,766.1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4月4日,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4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3]第6-0002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管理,同时与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等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余额为116,341.56万元(含利息收入),分别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单位:万元
备注:公司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本期末该账户资金已全额转出,公司相应注销该账户。该专项账户注销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17,9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8%。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17,9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不存在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内容。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省江盐华康实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分别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目”、“年产5.5万吨高强硫酸钙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年产60万吨盐产品智能化技术升级改造工程”的实施主体。
为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西省江盐华康实业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向二级控股子公司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借款暂未实施。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实际使用及结余等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披露违规的行为。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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