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年08月29日 04:44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3-072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9号中国蓝星大厦10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3日

  至2023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0(子议案2.1、2.2、2.3、2.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0(子议案2.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3年9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9号中国蓝星大厦10层

  (三)登记方法: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办理,以抵达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9月12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5、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9号中国蓝星大厦10层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电话:010-84423548

  电子邮箱:ir@yupont.com

  联系人:汪太森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3-067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默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为“《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决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审议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和披露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3-070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3),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10.806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1,080.6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16.0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364.5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3BJAA8B0219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闲置原因

  根据《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公司进行上述资金管理过程中,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选择金融机构的低风险投资品种进行安全的短期现金管理;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3-071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11日(星期一)至09月1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yupon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29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9月18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18日下午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周德勤

  董事会秘书:计松涛

  财务总监:刘文财

  独立董事:寇日明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9月18日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11日(星期一) 至09月1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yupon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煜邦电力证券部

  电话:010-84423548

  邮箱:ir@yupon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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