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8月29日 04:44 证券日报

  公司代码:688597             公司简称:煜邦电力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并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4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11.83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88元,合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5,941.5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181.94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759.6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1日进行了审验,出具了XYZH/2021BJAA80187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三) 募集资金上半年使用金额及半年度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煜邦电力智能装备(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嘉兴”)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年产360万台电网智能装备建设项目”的建设使用,公司及煜邦嘉兴、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2022年7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煜邦信息技术(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武汉”)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法生态城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经公司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已终止“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已于2023年1月10日前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从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年产360万台电网智能装备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项存储。公司对“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建设使用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其中华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4月3日销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法生态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3月21日销户。另外,为便于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完成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工作。上述已销户银行账户剩余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划转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三、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公司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通知存款有10,000,000.00元尚未到期。报告期内,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以下事项:

  (1)“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2年7月延长至2023年7月。主要原因系:2020年初以来,公司在新疆、济南、南京、呼和浩特、南昌、重庆、太原、长春、石家庄、成都等城市购置和租赁办公场地的调研、考察选址工作被迫推迟,相应的办公场地装修工作也被迫顺延。项目投入建设进展不及预期,公司预计在2022年7月暂不能按照原计划完成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

  (2)“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煜邦武汉为实施主体,并增加武汉市作为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煜邦武汉提供总额不超过该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的无息借款,专项用于推进该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主要为提高该募投项目实施效率,整合公司内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使募投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及投产后能够更好地运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终止“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年产360万台电网智能装备建设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之“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上半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3-066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23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周德勤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为“《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决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审议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和披露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冯柳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金元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金元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冯柳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核查,冯柳江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冯柳江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亦将补选冯柳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由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8月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并公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以及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改注册地址、<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6、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并对现有《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由“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37号院16号楼2层C2455号”修改成“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及内容详见公司届时发出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3-068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鉴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金元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公司法》、《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金元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后,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冯柳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冯柳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亦将补选冯柳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冯柳江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将在提名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根据相关规定按时参加后续的独立董事培训。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冯柳江先生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独立董事候选人冯柳江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提名冯柳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所审议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

  冯柳江个人简历

  冯柳江,男,中共党员,汉族,1956 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广西计委主任助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广西自治区政协第十一届委员。曾获广西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企业家、广西十佳企业家等荣誉称号。现任广西农垦集团外部董事。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3-069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并对现有《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37号院16号楼2层C2455号”变更为“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以上修改涉及部分条款的增加与删除,公司章程中原各条款序号依此相应调整,条款中涉及引用其他条款序号变化的亦同步调整。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

  三、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公司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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