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8月29日 02:30 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3-65

  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注:上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包含报告期归属于永续债持有人的利息62,937,721.61元,扣除永续债利息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2,694,101.34元,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时均扣除了永续债及利息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3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弱复苏,中国经济稳中向好,主要宏观指标总体改善。依托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国内工业和消费景气度缓慢回升。

  公司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信心,践行ESG理念,立足实际、认真谋划、扎实推进,努力提升公司三大主业的经营质量。报告期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37亿股,成功募集资金7.09亿元,投向物联科技、新能源汽车、数智化改造等产业领域。募投项目的落地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物联网业务的领先优势,优化汽车经销业务布局,并以数字化赋能公司运营及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综合业务实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3.06亿元,利润总额5,537.56万元。公司再次入选2023年度《财富》中国500强上市公司。

  1、汽车经销板块

  2023年上半年,在中央和地方促消费政策、轻型车国六实施公告发布、部分新车型上市的拉动下,我国汽车市场保持稳健发展。但因宏观经济增速趋缓,居民消费观望情绪浓厚,行业依然面临压力。

  面对行业新形势,公司加快品牌结构优化及转型升级步伐。一是加大力度培育新能源和豪华汽车品牌,并成功取得智己、奇瑞iCAR等新能源品牌授权。二是持续开拓产业链布局,培育汽车经销业务新的增长点。公司积极布局二手车业务,已设立二手车交易中心,为消费者拓宽车源获得渠道并提供一站式置换服务,同时持续加强国际营销网络建设,二手车销售和出口业务规模不断突破,报告期内二手车实现销售超过两千台。

  此外,在数字化转型浪潮下,公司紧抓数字化机遇,通过微信云平台和线上直播等方式布局数字化营销,借助公域、私域的数字化服务能力,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客户服务新体系,持续赋能业务经营。报告期内,公司线上直播累计6650场,观看人次达885万,实现线上销售近千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新车销量2.29万辆,入选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中国汽车流通行业经销商集团百强排行榜”第49位。

  2、供应链板块

  2023年上半年,外部宏观环境复杂多变,不确定因素增加,大宗商品供应链服务行业变革步伐加快。公司直面宏观形势变化,坚持产品归核化战略,链接实体产业,加强产业链一体化建设,努力实现提质增效。公司深耕核心业务产业布局,一方面坚持保供稳链,陆续启用和运营自营仓,深化与行业头部企业的战略合作关系;另一方面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开拓不锈钢和电解铝产业链一体化项目、拓展焦煤再加工等增值服务,加速产业链向实体端延伸。

  公司系厦门市现代供应链联合会副会长单位,旗下企业获颁海关AEO高级认证。公司已连续多年蝉联上海钢联等多家单位联合评选的“黑金杯”全球铁矿石供应商二十强,并荣获上海钢联评选的“2023年优秀钢铁国际贸易企业”、“2022-2023年度全国热轧板卷优质贸易企业”、“2022-2023年度上海市优质钢铁贸易企业”及“2023年度中国优质煤焦供应商一一贸易商”等荣誉。

  3、信息科技板块

  报告期内,信息科技集团以公司战略规划为引领,不断完善业务发展框架,聚焦优势优质业务,巩固公司在物联网行业的领先优势,并深入探索智慧城市领域。

  (1)物联网业务

  公司的物联网业务专注于RFID电子标签的生产与研发制造。对外优化客户和产品结构,与各大鞋服制造业、零售业、物流业头部企业开展合作;打造全球营销网络,启动马来西亚海外生产基地建设,为开拓增量海外市场奠定基础。对内加快推进产能规模扩充,积极抢占市场份额;重视技术研发与创新推动,通过自主提升芯片剪切力、建立热熔压敏胶实验室等举措,持续提升原料端创新优势,践行ESG理念,已完成纸天线工艺的引入与验证。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厦门市人民政府授予的第九届厦门市专利一等奖,在“物联之星”中国物联网产业年度评选中荣获2022“物联之星”年度中国物联网企业100强等荣誉。

  (2)智慧城市业务

  公司紧抓城市精细化治理发展契机,积极布局智慧城市产业,推动自研软件产品的应用与落地。报告期内,公司聚焦差异化市场、锁定重点客户,积极开拓新疆、辽宁等新兴市场,与多家行业龙头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并共同推动智慧交通、智慧物流等领域的项目建设;多点布局、完善产品序列,研发完成智慧仓库平台、智慧国防、危房监测、智慧教育等多款产品,并在资产管理、汽车门店管理、多媒体会议等领域实现自我技术迭代和工程经验累积。

  (3)光电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营销渠道、夯实产品定位、变革管理模式,多措并举,提升光电业务经营质量。公司聚焦中高端差异客制化和显示照明市场新趋势,科学布局营销渠道;以创新为价值导向,着力研发超小间距、高可靠性、高对比度、多面发光等产品技术;推进一体化管理模式变革,加快数字化转型,提高运营质量和效率。报告期内,公司中标省内多个高速公路、隧道及地铁LED户外照明灯具项目。

  报告期内,信达光电获得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及国家税务总局厦门税务局联合授予的“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荣誉称号,开发的《COB式Mini LED全倒装IMD集成封装》项目获评“第十届中国LED首创奖优秀奖”。

  董事会

  董事长:李植煌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3一6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植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二三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23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载于2023年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集团财务公司二〇二三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3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植煌先生、王明成先生、曾挺毅先生、詹志东先生、曾源先生、苏毅先生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集团财务公司二〇二三年半年度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刊载于2023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二三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3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二三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载于2023年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持续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经营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3)3000015号),截至2023年7月1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5,236,988.13元。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65,236,988.13元。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刊载于2023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刊载于2023年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提高投资收益,积累产业资源,公司将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9,980万元,参与认购紫金矿业信达(厦门)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份额。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刊载于2023年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书;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3一6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燕惠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二三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投票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23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载于2023年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二三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二三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载于2023年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持续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经营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3)3000015号),截至2023年7月1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5,236,988.13元。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65,236,988.13元。

  此项议案的监事会意见、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刊载于2023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刊载于2023年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意见书;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3一67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65,236,988.13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号)核准,公司向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36,569,73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8,796,898.7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6,686,763.20元、其它发行费用(不含税)2,146,081.1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9,964,054.3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6月14日存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300000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根据《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3年7月1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5,236,988.1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系扣除本次发行费用883.28万元(不含税)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中作出的安排一致,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情况

  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65,236,988.13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本次置换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本次置换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3)3000015号),认为:《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

  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意见书;

  5、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3一68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2年8月4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披露《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2-71),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投资”)拟与紫金矿业股权投资管理(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投资”)共同出资设立紫金矿业信达(厦门)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拟用名:紫金矿业信达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紫金信达产业基金”),并签署了《紫金矿业信达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

  紫金信达产业基金已完成工商注册手续,经工商核定后名称确定为“紫金矿业信达(厦门)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后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紫金投资通知,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调整原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确定有限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额,同时对原合伙协议的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全体合伙人已重新签署《紫金矿业信达(厦门)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紫金信达产业基金已募集完毕,基金规模为11,025万元。2023年4月,紫金信达产业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及相关进展公告,刊载于2022年8月4日、2023年4月7日及2023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进展情况

  (一)本次增加对外投资进展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投资收益,积累产业资源,公司将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9,980万元,参与认购紫金信达产业基金的基金份额。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变更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他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紫金投资通知:

  1、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信达投资将其所持有的作为普通合伙人的紫金信达产业基金0.90%基金份额以现金人民币100万元对价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私募”),转让后,信达私募将成为普通合伙人之一,同时与紫金投资共同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执行合伙事务。信达投资和信达私募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基金份额转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2、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新增有限合伙人并确定其出资额,新增有限合伙人后基金规模变更为24,405万元,同时对原合伙协议的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全体合伙人已重新签署《紫金矿业信达(厦门)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三)具体情况

  1、合伙人变更情况

  紫金信达产业基金本次新增的有限合伙人为公司、厦门市集美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江苏省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变更后合伙人信息及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合伙人变更后新增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厦门市集美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11303001553B

  注册资本:87,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4月1日

  住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92号2502单元

  法定代表人:吴祥江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实际控制人: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

  股权结构: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持有其100%股权。

  关联关系:厦门市集美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厦门市集美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江苏省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30MA20BEGU6T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日

  住所:淮安市盱眙县黄花塘镇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南山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姚凯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园区管理服务;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等。

  实际控制人: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股权结构:南京江北新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权,盱眙县天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0%股权,淮安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股权。

  关联关系:江苏省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江苏省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合伙协议主要条款调整情况

  除上述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外,合伙协议其余内容较原合伙协议内容无实质性修改。上述调整不会对紫金信达产业基金后续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截至公告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参与紫金信达产业基金份额认购,也未在紫金信达产业基金中任职。

  紫金投资、紫金信达产业基金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有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本次增加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为有限合伙人对紫金信达产业基金进行投资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提高投资收益,积累产业资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直接导致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紫金矿业信达(厦门)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3一66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二三年半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二〇二三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号)核准,公司向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36,569,73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8,796,898.7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6,686,763.20元、其它发行费用(不含税)2,146,081.1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9,964,054.3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6月14日存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3000001号)。

  截至2023年6月30日,除已支付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6,686,763.20元外,公司尚未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702,137,439.79元,包括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其它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146,081.16元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人民币27,304.2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3年6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钟支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物联”)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国贸汽车集团”)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二〇二三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三)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建设。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也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认真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二三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有关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二三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和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3一69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真实反映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经测试,公司二〇二三年半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11,931.70万元(二〇二三年第一季度各类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详见公司2023-34号公告),二〇二三年第二季度核销各类资产原值为5,011.72万元。

  一、二〇二三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并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二〇二三年半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11,931.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公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公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而非数据错误。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为公司核算数据,未经审计。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或当单项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上述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确定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0.80万元;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金额1,842.73万元,其中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0.44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1,817.67万元,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25.50万元。

  本期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合计15,109.64万元,主要是公司根据诉讼案件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以及预计未来可能的违约事件造成的损失的期望值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应当确认的减值准备,进而转回对青海华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格尔木胜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合计14,862.00万元。

  2、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013.47万元。

  3、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固定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4.70万元。

  (四)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情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影响本期利润总额为3,984.60万元,影响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871.23万元。

  二、二〇二三年第二季度核销部分资产情况

  二〇二三年第二季度,公司对部分明确表明无法收回的资产进行核销,合计金额为5,011.72万元,不影响本年利润总额,具体情况如下:

  1、核销公司及子公司对TANK, KABUSHIKI KAISHA等5家公司的应收账款,原值2,076.45万元。上述应收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后无可供执行财产,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属于非关联方应收账款,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2,076.45万元,不影响本年利润,核销后账销案存,并继续追讨。

  2、核销公司及子公司对李廷义等5家的其他应收款,原值2,050.01万元。上述应收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后无可供执行财产,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属于非关联方其他应收款,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2,050.01万元,不影响本年利润,核销后账销案存,并继续追讨。

  3、核销公司子公司对北美智慧物联(深圳)有限公司等22家公司的应收款项,原值885.26万元。上述应收款项部分单位已注销或被吊销,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可能性极小,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属于非关联方应收款项,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885.26万元,不影响本年利润,核销后账销案存,并继续追讨。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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