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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为应对应急救援市场规模的扩大和航空业的复苏,同时也为助力公司快速实现工业智能制造,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决定建设应急救援保障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并实施羊亭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压力,充分利资本市场平台,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用于前述项目建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3年3月2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85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3年4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47号),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予以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公司对审核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于2023年5月16日对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并予以披露。
2023年7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53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该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李文轩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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