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2023年08月29日 02:26 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龙激光”)持股5%以上股东江阴天龙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重工”)于2023年7月30日与其一致行动人陈江签署《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天龙重工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共计5,29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2%)转让给其一致行动人陈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天龙重工通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2021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天龙重工与陈江女士于2023年8月25日签署了《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一、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让方):江阴天龙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陈江

  将原协议:

  “一、股份转让的数量、价款及支付方式

  1.2标的股份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35.80元/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89,382,000元(大写:壹亿捌仟玖佰叁拾捌万贰仟元整)。”

  修改为:

  “一、股份转让的数量、价款及支付方式

  1.2标的股份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29.30元/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54,997,000元(大写:壹亿伍仟肆佰玖拾玖万柒仟元整)。”

  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原协议其他条款内容不变,由甲乙双方按照原协议履行。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3、公司将根据上述股东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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