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8月29日 02:29 证券时报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征集投资方对苏州科阳半导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苏州科阳以国资部门核准的挂牌底价为依据,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征集投资方的方式增资扩股,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1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公开征集投资方对苏州科阳半导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3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科阳半导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进投资者的议案》,同意苏州科阳增加注册资本20,022.3521万元,20名投资方按每1元注册资本2.74693元的价格认缴出资额,取得苏州科阳44.00%的股权,增资总金额为5.5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控股子公司科力半导体持有苏州科阳的股权比例由51.00%下降为28.56%,苏州科阳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集成电路主业中不再包含苏州科阳的封装业务,未来公司的发展重心为集成电路测试和环保资源服务两大主业。截至2023年3月末,上述增资已完成,苏州科阳完成了工商变更并已收到全部增资款。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9日、2023年4月4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苏州科阳半导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进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关于苏州科阳半导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进投资者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下午在公司1106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靖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刊载于2023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2023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23年8月2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刊载于2023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刊载于2023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刊载于2023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与规范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保证公司资产、财产安全,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该制度刊载于2023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旻艾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旻艾”)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金额为5,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期限3年,公司拟为上海旻艾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5,000万元,最长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三年之日止。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订,公司将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经营计划、资金安排和授信时间,签署上述担保合同。上述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而上述担保事宜未采取反担保措施。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上述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旻艾半导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10月12日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飞渡路66号6幢

  法定代表人:王靖宇

  注册资本:4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集成电路制造、设计、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设计、销售,集成电路、应用电路、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交流、技术推广,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电子设备、模具、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电设备的销售,自有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上海旻艾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上海旻艾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末的资产总额为71,103.32万元,负债总额为8,563.06万元,净资产为62,540.26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0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9,046.04万元,利润总额为1,360.96万元,净利润为1,319.9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23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为69,682.07万元,负债总额为7,081.83万元,净资产为62,600.24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0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为9,629.20万元,利润总额为-48.74万元,净利润为59.9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上海旻艾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上海旻艾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最长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三年之日止。

  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海旻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为上海旻艾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为上海旻艾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旻艾提供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而本次担保事宜未采取反担保措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57%。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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