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253版)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凌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有效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因全体监事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参与对象,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切实有效保障各持有人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因全体监事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参与对象,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3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沐百路18号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3日
至2023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
上述议案3、4,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相关股东的,相关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8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港东街12号一方金融广场A座11层证券部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411-82285231
传真:0411-85316016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23-041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
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等规定的要求,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3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以上产量、销量数据为原药剂和代加工产品的合计数。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同比及环比变化幅度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同比及环比变化幅度
注:以上产品价格数据为原药剂价格和代加工产品价格合并计算后的均价。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同比及环比变化幅度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季度内公司未发生对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由公司统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2023年第二季度生产经营情况使用,不构成公司的实质承诺和预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23-042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并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的意见。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经与会职工代表充分讨论,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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