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三、重要事项
无
董事长:王久芳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3-032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荣安大厦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名,公司监事石敏波、周俊帅、江涛列席了现场会议。会议由王久芳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3)。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定期报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3-034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荣安大厦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石敏波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核意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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