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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股权激励
2021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针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4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吉林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吉林省国资委《关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吉国资发考分[2021]30号),吉林省国资委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1年4月12日,公司在内部办公自动化平台(OA)公示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21日,共计10天。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提出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23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5月18日,同意向97位激励对象授予5431.6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6.63元/份;公司独立董事针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1年6月8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完成授予登记。
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全部达成,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将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针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2年6月10日,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2023年5月9日,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3-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8月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董事白绪贵先生、邱现东先生、冯小东先生、孙静波女士、周晓峰先生、甘先国先生、李晓先生、马新彦女士、马野驰先生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3. 会议由白绪贵董事长主持。
4.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 关于审议《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编制了《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邱现东先生、冯小东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3-35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8月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 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杨丽女士、邹牧冶女士、宋子会先生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3.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丽女士主持。
4.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 关于审议《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编制了《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杨丽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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