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因半年度报告尚需完善,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公司根据工作进度慎重决定申请延期披露,特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延期至2023年8月31日披露。
公司对本次调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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