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8月17日 04:5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3-050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8月16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8月14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长马斌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理、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等各种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开展交易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的修订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的修订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3年9月1日下午2:30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及其他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7。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3-052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聘请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顺利完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公司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8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3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64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8.2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3.7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8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8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5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贵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刁利平女士,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年起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邵云飞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1年起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沁沁女士,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2年起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刁利平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邵云飞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沁沁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刁利平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邵云飞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沁沁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贵公司拟就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继续胜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且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有执业资质,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因此,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普华永道中天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有执业资质,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3-053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

  ●审议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扩充融资渠道,提升运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等各种融资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来确定具体融资银行、融资方式、融资金额,最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3-055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 投资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下同)。

  ●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等,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资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委托理财执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实际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包括合同主要条款、资金投向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分析等。

  (五)授权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等,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金融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

  2、公司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若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人民币 元

  ■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通过适度理财,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合理利用,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3-056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的

  修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拟对上述关于《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以上《公司章程》的修订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二、《总经理工作细则》的修订情况

  ■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3-051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8月16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8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凌伯琴女士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季清辉先生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安排,监事会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通过综合授信可以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符合公司经营活动需要。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开展交易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3-054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或具有其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

  ●交易金额:交易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面临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外销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和欧元,随着公司海外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也日益增大。为了降低外汇市场的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实现稳健经营,公司拟选择适合的市场时机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利用外汇衍生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汇率风险。

  (二)交易金额

  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授信,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或具有其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等。

  (五)交易期限

  交易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上述额度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业务,包括签署相关协议和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金融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

  1、将金融衍生品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衍生品头寸,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和金额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理采用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或具有其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来锁定公司敞口的公允价值和出口收入等;

  2、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的规模,严格按照公司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3、公司已制定了汇率风险管控制度,就公司外汇出口结算、风险管控、金融产品防范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

  4、公司内部审计定期及不定期对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检查,监督金融衍生品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不存在投机和套利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该类业务。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计量与确认,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定期报告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相关科目中。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3-057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海维路66号行政中心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日

  至2023年9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2023年8月31日9:00-12:00;13:30-17: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预计会期为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2、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季清辉先生

  联系电话:0513-80575299

  电子邮箱:jqhui@shenmapower.com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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