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8月15日 01:07 证券时报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3年4月2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不存在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23-030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下同)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额度,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介绍与开展的目的

  1、业务介绍

  票据池业务是指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以下简称“票据”)的鉴别、查询、托管、托收等一揽子服务,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提供商业汇票的质押池融资、提取、贴现、票据质押等满足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

  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它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或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合作银行

  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金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6、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部分客户使用票据结算方式。同时,公司及子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可能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及子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汇票作质押开据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减少货币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提升整体资产质量,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及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及子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盘活票据资产,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开展票据池业务事项有利于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可以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相关业务风险均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23-031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为提高公司 (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下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收益凭证及其他安全性较高或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2、资金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较高或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性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一、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拓宽资金投资渠道,增加投资收益,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金额: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情况,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现金投资安全性较高或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即任一时点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收益凭证及其他安全性较高或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有效期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况。

  二、审议程序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任一时点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在风险投资实施前,公司根据项目或产品的特点,组织专人对拟投资标的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前景、项目或产品合规性、风险因素、公司能否获取与项目成功要素相应的关键能力、公司是否能筹集投资所需的资金、经济效益或预期收益等方面进行评估,认为具备可行性的,编制项目建议书、投资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对于委托理财业务,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其提供担保。

  (2)公司已制定《现金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批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作出了规定,防范投资风险;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业务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现金管理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现金管理类产品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为先决条件,适度的风险投资不仅能有效盘活流动资金,也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任一时点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此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现金资产的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任一时点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此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订《现金管理制度》,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23-032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

  及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便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相关主体开展业务,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一时点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授信,同时在具体授信业务流程办理过程中,公司可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由公司向下属子公司任一时点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上述事项的担保有效期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在授信额度、担保额度内签署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担保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有效期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应融资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一时点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开具银行承兑、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项目贷款等一系列业务需求,具体融资金额和融资银行将依照具体情况确定。同时,在具体授信业务流程办理过程中,公司将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由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如下:

  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有效期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应融资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实益达技术

  成立日期:2013年08月21日

  注册资本:6,756.6927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工业城锦龙一路6号华力兴办公楼4F

  法定代表人:乔昕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设计、研发、销售:照明产品、电子智能锁具、开关插座、窗帘电机、厨卫电器、浴霸、电子电器产品、有线无线网络通讯产品;照明工程、驱动电源、控制系统;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照明产品、电子智能锁具、开关插座、窗帘电机、厨卫电器、浴霸、电子电器产品、有线无线网络通讯产品的生产(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

  实益达技术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股份比例为96.1%,新余益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股份比例为2.42%,薛桂香持有股份比例为1.18%,刘艳丽持有股份比例为0.3%;实益达技术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财务状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0,622.51万元,总负债22,358.16万元,所有者权益28,264.35万元,资产负债率44.17%。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022.07万元,实现利润总额5,766.59万元,净利润5,748.89万元(前述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3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54,591.20万元,总负债24,343.47万元,所有者权益30,247.73万元,资产负债率44.59%。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8,749.8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214.99万元,净利润2,132.51万元(前述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尚未经审计)。

  实益达技术信用状况良好,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实益达工业

  成立日期:2015年08月26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10号实益达锦龙厂区1号厂房101(1-5层)

  法定代表人:陈熙亚

  经营范围:智能家居管理系统、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电器、照明灯具及其零部件的技术开发、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电器、照明灯具及其零部件的生产。

  实益达工业股权结构:实益达技术持有股份比例为100%,实益达工业系实益达技术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8,038.53万元,总负债8,762.90万元,所有者权益9,275.63万元,资产负债率48.58%。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521.27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261.02万元,净利润2,437.76万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3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9,070.17万元,总负债10,824.95万元,所有者权益8,245.22万元,资产负债率56.76%。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303.91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422.95万元,净利润-1,030.84万元(前述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

  实益达工业信用状况良好,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无锡益明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1日

  注册资本:1,163万元人民币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经十一路以西、经十三路以北、规划河道以南

  法定代表人:薛桂香

  经营范围:照明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照明工程、驱动电源、控制系统的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动车充电销售;照明器具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益明股权结构:实益达技术持有股份比例为81.77%,刘基勇持有股份比例为10.38%,薛桂香持有股份比例为2.58%,沙新荣持有股份比例为3.44%,高艳芳持有股份比例为1.83%;无锡益明系实益达技术的控股子公司。

  财务状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7,774.50万元,总负债15,795.55万元,所有者权益11,978.95万元,资产负债率56.87%。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492.81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457.35万元,净利润3,218.06万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3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0,773.27万元,总负债17,379.30万元,所有者权益13,393.97万元,资产负债率56.48%。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6,831.6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389.60万元,净利润2,112.83万元(前述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

  无锡益明信用状况良好,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主要包括担保金额、保证期间、担保方式等内容,由相关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有效期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应融资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

  鉴于公司对实益达技术、实益达工业及无锡益明三家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均能实施有效控制,三家公司的其他股东均为公司核心骨干,且三家公司的业务系公司核心业务,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现有负债主要为经营性负债,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故本次担保不涉及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担保和反担保措施。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一时点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授信,同时在具体授信业务流程办理过程中,公司可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公司向子公司任一时点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担保有效期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在授信额度、担保额度内签署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担保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有效期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应融资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本次授信及担保期限事项系为了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的子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可控;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有控制权,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被担保的子公司其他股东为公司核心骨干,故本担保不涉及反担保和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批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6.64%。

  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33%。

  除前述担保事项之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其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行为、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授信及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23-033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9月5日(星期二)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有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5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5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8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10号实益达锦龙厂区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8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9月1日(星期五)

  上午9:30一11:30,下午13:30一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10号实益达锦龙厂区会议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9月1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袁素华

  联系电话:0755-29672878

  传真:0755-86000766

  邮箱:dmb@zg-seastar.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10号实益达锦龙厂区会议室

  邮编:518118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137”, 投票简称为“实益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5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授权委托书

  ____________本人(本单位)作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23-028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10号实益达锦龙厂区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陈亚妹女士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董事陶向南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3年8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3年8月1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便利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额度,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3年8月1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3年8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拓宽资金投资渠道,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任一时点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3年8月1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3年8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一时点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授信,同时在具体授信业务流程办理过程中,公司可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公司向子公司任一时点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担保有效期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在授信额度、担保额度内签署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担保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有效期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应融资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本次授信及担保期限事项系为了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的子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可控;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有控制权,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被担保的子公司其他股东为公司核心骨干,故本担保不涉及反担保和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3年8月1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3年8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9月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23-029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10号实益达锦龙厂区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曾惠明先生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开展票据池业务事项有利于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可以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相关业务风险均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表决结果: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任一时点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此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订《现金管理制度》,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事项。

  表决结果: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关于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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