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8月15日 01:06 证券时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博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在公司水晶湾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寄乔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同意《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金博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6)。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内容:公司根据未来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和优化。本次调整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流程,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组织架构与经营发展需要,结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规定,公司拟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经总经理王冰泉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拟聘请李军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39元/股调整为26.18元/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股票数量由10万股调整为14.8万股;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79.25元/股调整为53.38元/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股票数量由15.5万股调整为22.94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王冰泉、李军、王跃军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内容: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8万股;同意公司按照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其中1名激励对象因工身故,该人员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王冰泉、李军、王跃军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1)。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在公司水晶湾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游达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4.8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其中1名激励对象因工身故,该人员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博股份”)董事会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意见及批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4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1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47.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4,000,000.00元,扣减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78,727,924.53元(不含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65,272,075.47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5月12日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5月12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27150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4月28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26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6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4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59,990.1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0.10万元,可转债债券数量为5,999,01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99,901,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审计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费用合计5,662,685.24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4,238,314.76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7月29日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29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36586号《验资报告》。

  3、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2年3月24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3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629,68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6.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2,916,254.8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2,971,347.5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9,944,907.29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7月15日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716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用628,247,058.34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627,518,708.34元,本年度使用728,350.00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0.00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500,516,522.59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491,557,922.59 元,本年度使用8,958,6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元。

  期末上述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3,926,423.24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年末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用 1,296,762,482.90元;补充流动资金467,028,600.00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336,664,279.07 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如下表所示: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述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科创新材料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银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7月,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信银行长沙银杉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6月,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科创新材料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湖南金博碳基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博研究院”)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8月,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3《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使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

  1、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263,5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四)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

  2020年8月11日和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二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8,077.68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二期”。

  为了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及进一步推进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用碳粉项目的进度,公司拟计划将首次公开发行剩余超募资金12,985,275.47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年产1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用碳粉制备一体化示范线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二期”金额为323,685,647.23元;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剩余超募资金用于“年产1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用碳粉制备一体化示范线项目”的金额为6,265,761.00元。

  (六)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8月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先进碳基复合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先进碳基复合材料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二期”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热场复合材料产能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年产1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用碳粉制备一体化示范线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1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用碳粉制备一体化示范线项目”的金额为147,974,455.11元。

  (八)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15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日期:2023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件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日期:2023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件3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日期:2023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经总经理王冰泉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高级副总裁,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日,李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35,690股,通过持股平台宁波京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40,057股,合计持有375,7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99%。李军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15日

  李军简历

  李军,男,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

  截至目前,李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35,690股,通过持股平台宁波京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40,057股,合计持有375,7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9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博股份”)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39元/股调整为26.18元/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股票数量由10万股调整为14.8万股;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79.25元/股调整为53.38元/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股票数量由15.5万股调整为22.94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0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8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金博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独立董事陈一鸣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2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金博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0-018)。

  4、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0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金博股份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20)。

  5、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0年8月27日为授予日,以4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9名激励对象授予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20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金博股份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6、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40元/股调整为39.75元/股以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9月1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2021年9月8日,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20万股股票上市流通。

  8、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39.75元/股调整为39元/股以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年9月5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2022年9月13日,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符合归属条件的12万股股票上市流通。

  10、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股票来源和归属安排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2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了《金博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2),独立董事陈一鸣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票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12、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股票来源和归属安排进行调整。

  13、2023年3月17日,公司办理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8万股股份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

  14、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3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金博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独立董事陈一鸣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金博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34)。

  4、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1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金博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7)。

  5、2021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80元/股调整为79.25元/股、作废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1万股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7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2022年7月29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符合归属条件的34.95万股股票上市流通。

  8、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股票来源和归属安排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了《金博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2),独立董事陈一鸣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票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10、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股票来源和归属安排进行调整。

  (下转B1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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