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8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经济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内钱江路北,银山路东江苏华辰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董事长张孝金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杜秀梅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刚、翟基宏、高冬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第三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第三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6.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3、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艾慧、贾一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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