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年08月12日 04:0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编号:临2023-044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郭婧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1日

  职工监事简历如下:

  郭婧,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昊理文(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经理、北京小背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监事、深圳昊天天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监事、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公告编号:临2023-045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8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楼北京国际财源中心(IFC)B座2906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曹放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张希洲先生、独立董事于雷先生、杨佐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董蕊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宇飞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三项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

  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

  为:肖自然女士、王能海先生、王伟先生、黄涛先生、张弛女士、范囡柳女士;独立董事为:杨佐伟先生、刘航先生、李成宗先生。

  3、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为田楚先生、李文娟女士,上述二人将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关军、唐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编号:临2023-046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1日以专人送达、通讯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下午16时30分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楼北京国际财源中心(IFC)B座2906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独立董事杨佐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此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李成宗先生代为表决,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与会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肖自然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肖自然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3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由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重新调整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肖自然

  委员:王能海、杨佐伟、刘航、李成宗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成宗

  委员:王伟、范囡柳、杨佐伟、刘航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佐伟

  委员:肖自然、张弛、刘航、李成宗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航

  委员:王伟、黄涛、杨佐伟、李成宗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名,聘任王能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3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金铉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张宇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3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名,聘任张宇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孙艳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3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杨佐伟先生、刘航先生、李成宗先生就公司选举董事长、聘任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被提名聘任人员的审议、表决程序、内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提供的履历看,上述被提名聘任人员具备履职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具备任职资格。

  六、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充分讨论,逐项通过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调整前: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调整后: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上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北京中裕嘉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裕嘉泰”),认购方式为现金认购。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中裕嘉泰,认购方式为现金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数量

  调整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75,000,00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任何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其他形式的资本重组或其他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更的情形,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中所规定的计算公式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低于35,000,00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175,000,000股(含本数),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测算,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取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任何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其他形式的资本重组或其他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更的情形,公司将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则中所规定的计算公式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1,325.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低于6,26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31,325.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进行了修订,编制了《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中裕嘉泰签署修订后的《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调整前: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裕嘉泰。中裕嘉泰为公司控股股东,2022年7月18日,中裕嘉泰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2023年2月28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裕嘉泰与公司签署了修订后的《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中裕嘉泰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调整后: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裕嘉泰。中裕嘉泰为公司控股股东,2022年7月18日,中裕嘉泰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2023年2月28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裕嘉泰与公司签署了修订后的《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2023年8月11日,中裕嘉泰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中裕嘉泰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1日

  简历:

  1、肖自然,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理、总裁助理,天津将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天天微购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亳州纵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中广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北京汉诺睿雅公关顾问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博铭锐创广告有限公司董事,海南中广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2、王能海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金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CFO,现任北京帛仁旅游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上海帛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法人、鹰潭帛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人、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3、金铉玉,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在韩国兴国生命保险株式会社北京代表处任保险行业财务专员、北京中清龙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做投资管理工作、北京将至信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北京有量广告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现任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4、张宇飞,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并购业务总监、东方今典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总经理、龙湖智创生活有限公司并购投资总监、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孙艳萍,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现任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编号:临2023-047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下午16时30分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楼北京国际财源中心(IFC)B座2906室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公司新当选的监事田楚先生、李文娟女士及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郭婧女士出席了会议。与会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田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选举田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3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充分讨论,逐项通过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调整前: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调整后: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上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北京中裕嘉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裕嘉泰”),认购方式为现金认购。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中裕嘉泰,认购方式为现金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数量

  调整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75,000,00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任何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其他形式的资本重组或其他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更的情形,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中所规定的计算公式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低于35,000,00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175,000,000股(含本数),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测算,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取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任何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其他形式的资本重组或其他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更的情形,公司将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则中所规定的计算公式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1,325.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低于6,26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31,325.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进行了修订,编制了《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中裕嘉泰签署修订后的《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调整前: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裕嘉泰。中裕嘉泰为公司控股股东,2022年7月18日,中裕嘉泰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2023年2月28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裕嘉泰与公司签署了修订后的《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中裕嘉泰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调整后: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裕嘉泰。中裕嘉泰为公司控股股东,2022年7月18日,中裕嘉泰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2023年2月28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裕嘉泰与公司签署了修订后的《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2023年8月11日,中裕嘉泰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中裕嘉泰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1日

  监事会主席田楚先生简历:

  田楚,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微米食代餐饮有限公司经理、河北景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经理,现任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公告  编号:临2023-048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预案(修订稿)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修订稿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公告编号:临2023-049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预案情况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2022年7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2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3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和查阅,现将本次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部分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修订稿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公告  编号:临2023-050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以下关于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617,080,000股,本次发行股数不低于35,000,00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175,000,000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6,26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31,325.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短期内公司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测算的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产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2023年12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假设估计,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为175,000,000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31,325.00万元。(该发行数量仅为假设,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商确定。)。

  4、假设2023年除本次发行外,无其他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情形,不考虑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回购、注销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5、根据公司2022年财务数据,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25.0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765.52万元,2022年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375.48万元。

  假设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按照较2022年度亏损减少70%、均为0、扭亏为盈达到1,000万元的业绩分别测算(上述假设不构成盈利预测)。

  6、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情况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公司收益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二)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对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按照亏损减少70%、均为0、扭亏为盈达到1,000万元三种情形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

  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会相应增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充裕公司资金,提高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若公司扭亏为盈后未来净利润增长幅度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经营情况,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相关说明,详见《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业务拓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高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不涉及具体建设项目和相关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五、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的长期回报能力,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投向监管,提高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强化投资者的回报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一)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的各项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二)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募集资金规范使用提供了制度保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使用用途,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用途,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在主营业务和经营业绩实现健康发展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为进一步明确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计划,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制定了《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决策机制以及规划调整的决策程序,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六、关于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所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中裕嘉泰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若本公司/本人因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致使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无法得到有效落实,从而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公告编号:临2023-051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8-16 泰凌微 688591 --
  • 08-15 多浦乐 301528 --
  • 08-14 众辰科技 603275 49.97
  • 08-14 波长光电 301421 29.38
  • 08-14 视声智能 870976 10.3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