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将持有的子公司深圳鹏博士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云科技”)的100%股权转让给精深(深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深科技”),转让价格为6.8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
2023年7月1日,公司披露了《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对上述转让事项的相关进展进行了说明。
二、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精深科技支付的6.78亿元股权转让款,同时,公司已将鹏云科技97.5%股权转让予精深科技,并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事宜。鹏云科技已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持有鹏云科技2.5%股权,尚未完成转让。根据各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转让价格为6.8亿元,精深科技尚有200万元未支付。待鹏云科技剩余2.5%股权转让完成后,精深科技向公司支付剩余款项。
后续公司将根据转让情况及收到股权转让款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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