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本诉与反诉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铁科轨道”)为本诉被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铁科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装备”)为本诉被告、反诉原告。
● 涉案金额:本诉涉案金额合计为41,368,989.78元及相应的诉讼费用,反诉涉案金额为22,387,953.07元。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尚不确定,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该诉讼案件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名誉和全体股东利益,并将根据诉讼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铁科轨道全资子公司铁科装备于2022年10月6日收到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关于山西德阳润海铁路轨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润海”)起诉的《民事起诉状》及《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铁科装备积极应诉,并于2022年11月向法院提起反诉,反诉于2023年1月被法院受理。2023年3月13日,铁科装备收到法院电子送达的德阳润海《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增加诉讼请求后,本诉涉案金额合计为41,368,989.78元及相应的诉讼费用,反诉涉案金额为22,387,953.07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2日、2023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案件审理过程中,德阳润海向法院申请追加铁科轨道为本诉被告,并请求判令铁科轨道对德阳润海的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铁科轨道于2023年8月11日收到法院送达的《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参加诉讼通知书》(〔2022〕晋0902民初2918号),通知铁科轨道作为本诉被告参加诉讼。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因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尚不确定,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该诉讼案件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名誉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就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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