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江仓能源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江仓能源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3年07月29日 03:46 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6月20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西宁中院”)依法裁定受理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仓能源”)重整案,并于同日指定江仓能源清算组担任江仓能源管理人(下称“管理人”),江仓能源进入重整程序后已由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上市公司失去对江仓能源的控制,不再将江仓能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容详见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特钢”或“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披露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子公司重整暨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7)。2023年7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参股公司江仓能源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9),通知江仓能源债权人关于江仓能源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有关具体事宜。

  江仓能源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9时30分以网络会议的形式通过律泊智破会议系统(网址:http://meeting.lawporter.com)召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参股公司江仓能源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仓能源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9时30分通过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其中,表决议案的网络投票通道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9时30分开启。本案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管理人成员、相关债权人等参会。在西宁中院主持下,完成了江仓能源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各项会议议程。

  二、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有一项表决议案,即《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表决采用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截至2023年7月27日12时25分表决期限届满,表决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量的98.59%,超过半数;同意债权人临时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临时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47%,超过二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表决议案已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江仓能源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ST西钢 编号:临 2023-071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6月20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裁定受理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特钢”或“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西宁特钢清算组担任西宁特钢管理人,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5)。2023年7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7),通知债权人关于西宁特钢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有关具体事宜。

  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9时30分以网络会议的形式通过律泊智破会议系统(网址:http://meeting.lawporter.com)召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程及召开情况

  西宁特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9时30分通过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其中,两项表决议案的网络投票通道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9时30分开启。

  (一)会议议程

  1.管理人作重整期间阶段性工作报告;

  2.管理人作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

  3.管理人作关于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的报告;

  4.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

  5.债权人会议表决《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及《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议案》;

  6.管理人作管理人报酬收取方案的说明;

  7.西宁中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

  (二)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视频方式召开,本案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管理人成员、相关债权人等与会。在西宁中院主持下,完成了西宁特钢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各项会议议程。

  二、债权核查情况

  (一)债权申报情况

  本案的债权申报期限经西宁中院确定,自2023年6月20日至 2023年7月20日止。截至申报期限届满日,管理人共接收920家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总额为人民币10,374,082,789.70元。

  (二)债权审查情况

  目前,管理人已完成上述920家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初步审查工作,确认债权总额合计8,863,542,620.92元。因涉及未决诉讼(仲裁)、证据待补充等原因,暂缓确认金额合计1,106,299,831.15元。因超过诉讼时效、证据不足等原因,不予确认金额合计404,240,337.63元。

  债权人会议结束后,管理人将继续审查,针对无异议债权,将适时提交西宁中院裁定确认。

  三、会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一)议案主要内容

  本次会议共有两项表决议案,分别为《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以下简称“《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及《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同意江仓能源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议案》”),表决采用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如下:

  1.《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

  为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夯实公司资产质量、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供有效支撑,管理人依法制定了《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未来将在法院和债权人会议的监督下,代表全体债权人和公司,对西宁特钢所持青海润德科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德科创”)12.8%的股权进行处置。

  根据最近一期经审计报表,西宁特钢对润德科创12.8%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0。公司将持续关注交易相关进展,并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2.《同意江仓能源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议案》

  由于西宁特钢系江仓能源第一大债权人,债权金额超过江仓能源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且西宁特钢与江仓能源同时被受理重整,为确保江仓能源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表决的有效性,拟由西宁特钢债权人表决《同意江仓能源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议案》。江仓能源公司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下,拟处置的资产系其体系内低效、亏损资产,且矿业权证依法被注销后,上述拟处置资产亦对江仓能源公司未来发展无实际价值,当期处置有利于实现江仓能源公司财产保值,维护包括西宁特钢在内的广大债权人利益。

  (二)议案表决情况

  截至2023年7月27日12时25分表决期限届满,两项表决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同意《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量的98.49 %,超过半数;同意债权人临时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临时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72.89 %,超过二分之一。

  2.同意《同意江仓能源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议案》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量的98.70 %,超过半数;同意债权人临时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临时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1.36 %,超过二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两项表决议案均已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西宁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如果公司出现《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退市情形,公司股票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重整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并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ST西钢 编号:临2023-072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6月20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裁定受理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钢集团”)破产重整案,并于同日指定西钢集团清算组担任西钢集团管理人。详情参见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特钢”或“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发布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6)。2023年7月24日,公司披露了《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8),通知西钢集团债权人关于西钢集团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有关具体事宜。

  西钢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9时30分以网络会议的形式通过律泊智破会议系统(网址:http://meeting.lawporter.com)召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控股股东西钢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西钢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9时30分通过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其中,表决议案的网络投票通道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9时30分开启。本案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管理人成员、相关债权人等与会。在西宁中院主持下,完成了西钢集团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各项会议议程。

  二、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有一项表决议案,即《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表决采用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截至2023年7月27日12时25分表决期限届满,表决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量的85.00%,超过半数;同意债权人临时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临时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0.37%,超过二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表决议案已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西钢集团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ST西钢 编号:临2023-073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矿冶科技第一次债权人

  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6月20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西宁中院”)依法裁定受理青海西钢矿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冶科技”)破产重整案,并于同日指定矿冶科技清算组担任矿冶科技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内容详见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特钢”或“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披露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参股公司重整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8)。2023年7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参股公司矿冶科技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70),通知矿冶科技债权人关于矿冶科技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有关具体事宜。

  矿冶科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9时30分以网络会议的形式通过律泊智破会议系统(网址:http://meeting.lawporter.com)召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参股公司矿冶科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程及召开情况

  矿冶科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9时30分通过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议程

  1.管理人作重整期间阶段性工作报告;

  2.管理人作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

  3.管理人作关于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的报告;

  4.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

  5.管理人作管理人报酬收取方案的说明;

  6.西宁中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

  (二)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视频方式召开,本案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管理人成员、相关债权人等与会。在西宁中院主持下,完成了矿冶科技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各项会议议程。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矿冶科技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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