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观新闻
市医保局介绍,根据相关规定,经评估,拟将5家医疗机构和29家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拟将7家护理服务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拟将1家零售药店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现进行公示。详见↓
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5家医疗机构和29家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拟将7家护理服务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拟将1家零售药店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现公示如下:
拟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拟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拟新增长期护理保险
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名单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变更事项
公示期自7月21日至7月27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12393。
责任编辑 邓清元
来源 上海发布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