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727 公司简称:博迈科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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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27 股票简称:博迈科 编号:临2023-026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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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三)本次定期会议于2023年7月21日在公司408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当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董事彭文成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彭文革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魏东超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石磊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独立董事汪莉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陆建忠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会议由彭文革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发展和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出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及财务情况。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综合考虑当前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结合实际对项目方案进一步分析论证,“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延期,可以有力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3-027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三)本次定期会议于2023年7月21日在公司407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当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2人(监事刘鸿雁因个人原因不能亲自出席,委托李顺通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会议由王永伟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发展和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出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及财务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项目实施进展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竣工时间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变化,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3-028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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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2270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51.02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4.7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294.9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2,265.0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75,029.9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51Z001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3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1年7月28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28,967.39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8,967.39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3,577.66万元。(3)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4,596.62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7,141.67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7,888.3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使用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的净额354.4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18,242.7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7月28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签署《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73992976833、270092973030),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302047619300077463),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1年11月24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兴业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重新签订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30204761930008493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11月,公司终止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工程项目建设,将该项目尚未投入的剩余募集资金投向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中,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账户:0302047619300077463)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账户:0302047619300084938),公司已办理完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账户:0302047619300077463)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2021年12月,公司募投项目“天津港大沽口港区临港博迈科2#码头工程”结项,公司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办理完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账户:273992976833)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2021年12月,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账户:270092973030)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兴业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别签署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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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7,141.67万元,其中 2023年半年度未实际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天津港大沽口港区临港博迈科2#码头工程项目已于2021年结项,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金额4,596.62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727 股票简称:博迈科 编号:临2023-029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2023年7月21日,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国内外宏观环境因素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等情况,公司决定将“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拟竣工时间延长至2024年10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就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2270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51.02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4.7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294.9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2,265.0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75,029.9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到账。
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51Z001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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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天津港大沽口港区临港博迈科2#码头工程项目已于2021年结项,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596.62万元;
2、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包含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自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但近年来,受俄乌冲突、国际能源价格大幅波动等地缘政治和行业因素影响,项目开发进度滞后。为了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审慎研究,对项目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拟将该项目延期至2024年10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竣工时间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变化,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审批程序
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审慎研究,对项目进度规划进行的优化调整。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竣工时间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变化,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项目实施进展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竣工时间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变化,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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