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3-066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3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21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经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陈志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公司董事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为调整公司治理层及管理层人员结构,马兵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经与会董事讨论,董事会同意选举选陈志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改选董事长、增选副董事长、改聘总经理及改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为调整公司治理层及管理层人员结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董事会同意选举贾明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改选董事长、增选副董事长、改聘总经理及改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3、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为调整公司治理层及管理层人员结构,贾明琪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改聘马兵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改选董事长、增选副董事长、改聘总经理及改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4、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张金辉先生辞职,同时公司为优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结构,因此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改选,具体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陈志健(主任委员)、马兵、刘晓民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陈芳平(主任委员)、陈渭安、龚江丰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龚江丰(主任委员)、陈芳平、贾明琪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张发(主任委员)、陈志健、龚江丰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改选董事长、增选副董事长、改聘总经理及改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8月7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相关议案内容已于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总经理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 2023-067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9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21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由公司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陈启星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讨论,选举陈启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改选董事长、增选副董事长、改聘总经理及改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 2023-068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选董事长、增选副董事长、改聘总经理及改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改选董事长、选举副董事长情况
(一)改选董事长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调整公司治理层及管理层人员结构,原董事长马兵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法定代表人、子公司甘肃亚美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同时被聘任为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马兵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仍为公司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以及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其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马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马兵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巨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对马兵先生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讨论,董事会同意选举陈志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选举副董事长
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董事会同意选举贾明琪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改聘总经理的情况
因调整公司治理层及管理层人员结构,原总经理贾明琪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子公司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同时被董事会聘任为公司副董事长。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贾明琪先生的辞职程序合法有效,其辞职后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及经营管理,其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贾明琪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巨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对贾明琪先生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讨论,董事会同意聘任马兵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改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因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张金辉先生辞职,同时公司为优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结构,因此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改选,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如下:
改选前,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战略委员会:马兵(主任委员)、刘晓民、贾明琪
提名委员会:陈芳平(主任委员)、马兵、李张发
审计委员会:张金辉(主任委员)、陈芳平、贾明琪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金辉(主任委员)、马兵、李张发
改选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陈志健(主任委员)、马兵、刘晓民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陈芳平(主任委员)、陈渭安、龚江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龚江丰(主任委员)、陈芳平、贾明琪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张发(主任委员)、陈志健、龚江丰
四、选举监事会主席的情况
因公司原监事会主席田银祥先生辞职,为保证监事会合规运行,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经与会监事讨论,选举陈启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1、陈志健先生简历
陈志健,男,汉族,中国国籍,1980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03年6月毕业于暨南大学对外汉语专业,2021年7月毕业于香港城市大学行政人员工商管理专业。2002年11月至2004年10月任广州市天河一通信息咨询服务部总经理,2004年11月至2013年7月任广州市汇邦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20年3月任广东伟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广东万嘉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1月至今任广州市广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年11月至今任广州市嘉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年12月至今任广州万瑞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兼法定代表人;2022年12月至今任广州市万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年12月至今任广州市万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3年6月至今任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2023年7月1日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陈志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除通过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及第二大股东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贾明琪先生简历
贾明琪,男,汉族,复旦大学研究生毕业。现任兰州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教授,会计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会计学(MPAcc)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工商管理(MBA/EMBA)硕士研究生导师,英国特许公认注册会计师(ACCA)导师。教育部学位办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专家。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甘肃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央高校基金科研项目及横向科研课题项目40多项。发表专业学术论文80余篇,编著出版《商业银行风险研究》、《公司IPO财务会计案例分析》、《西部资本市场与“一带一路”经济建设》、《甘肃省农村“三变”改革效果研究》等学术著作。持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及上交所、深交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华龙证券北京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执行董事,敦煌旅游股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莫高实业、盛达矿业、华瑞农业独立董事,中国财务管理学会理事、甘肃金融学会理事、甘肃省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务;2021年5月31至2023年7月20日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兼任公司内审负责人、子公司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贾明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马兵先生简历
马兵先生,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1988年—1990年就读于兰州商学院(现甘肃财经大学)会计系。1991年—1999年,受聘于兰州市文化局;1999年—2016年受聘于兰州亚太集团;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20日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17年4月21日至今任公司董事;2018年4月9日至2020年2月12日兼公司总经理;2018年8月17日至2019年4月25日任公司代理财务总监;2017年10月20日至2023年7月20日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子公司甘肃亚美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马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陈启星先生简历
陈启星,男,汉族,中国国籍,1980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2005年7月,毕业于广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管理专业。2005年3月至2021年11月任广州伟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广东万嘉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陈启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3-069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8月7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以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3年8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17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7月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5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事项
(1)上述提案1.00-10.00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上述提案1.00-10.00关联股东均需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提案 2.00 需逐项表决。
(4)上述提案1.00-10.00均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提供其他能够让公司确认其股东身份的证明。委托股东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授权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代理委托书,并提供能够让公司确认委托人的股东身份的文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3年8月4日16:00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请股东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登记时间: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4日(其间交易日的9:00-11:00或14:00-16:00)。
5、信函登记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17楼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邮编:730030)
6、传真登记号码:0931-8427597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前述对应的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慧
电 话:0931-8439763
传 真:0931-8427597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17楼
邮政编码:730030
邮箱:ytsy000691@163.com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691,投票简称:亚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7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7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本人(本公司)对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
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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