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股份质押完成的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股份质押完成的公告
2023年07月22日 05:1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公司控股股东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分别于2023年6月6日、7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3)和《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可交换公司债券拟进行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1)。公司控股股东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装备集团”) 拟以其所持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3〕356号)。为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或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重工装备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3亿股A股股票及其孳息作为担保,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质押登记。

  2023年7月21日,公司收到重工装备集团《关于重工装备集团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股份质押登记完成的通知》,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将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二、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控股股东重工装备集团股份质押不涉及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工装备集团本次可交换债券质押不存在通过非经常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重工装备集团本次质押公司股份比例未超过50%,不存在被强制平仓的风险,不会影响其控股股东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4.重工装备集团本次质押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重工装备集团可交换债券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未来其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相关情形,将严格遵照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重工装备集团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股份质押登记完成的通知;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22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7-28 盟固利 301487 --
  • 07-25 民爆光电 301362 --
  • 07-25 华虹公司 688347 --
  • 07-24 金凯生科 301509 56.56
  • 07-24 长华化学 301518 25.75
  •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