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07月21日 03:05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7月5日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上午9:15至7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3年7月20日14:50在深圳市南山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7栋B座2401房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石伟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0名,所持股份80,324,171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2.287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所持股份为80,289,4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2.26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所持股份为3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183%。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外的其他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0,291,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3%;反对3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 同意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023%;反对3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89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0,291,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3%;反对3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 同意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023%;反对3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89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0,291,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3%;反对3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 同意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023%;反对3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89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亚威、赵若云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300615 证券简称:欣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20日16点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伟平先生主持,公司全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相关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原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取消拟向该名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权益共计6.00万股(其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0万股,股票期权4.00万份)。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70人调整为69人,授予的股票权益总量由545.00万股调整为539.00万股,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483.50万股调整为477.50万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份额保持不变,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份额由245.50万股调整为243.50万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份额由158.00万份调整为154.00万份),预留部分份额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董事袁铮、汪长华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两位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董事会核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拟确定2023年7月2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0.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43.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54.0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8.57元/股,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为17.13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董事袁铮、汪长华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两位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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