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023年07月21日 03:05 证券时报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现已担任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尽快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 期:二○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23029

  提名人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武 刚为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如适用),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被提名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且培训时长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尚未参加培训的,被提名人已书面承诺在六十日内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以非会计人士被提名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尽快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 期:二○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23025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度

  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7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8日以专人、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郑洲、周高彦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另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

  二、备查文件: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郑洲,男,1982年1月出生,工程硕士,经济师。历任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四川九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北京研究所副所长,技术开发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部品车间党支部书记、主任;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中心党支部副书记、监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法务审计部党支部书记、部长,监事会办公室主任;成都微精电机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郑洲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郑洲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担任职务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洲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委托绵阳市九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7,000 股。

  周高彦,男,1972年7月出生,法律硕士,法务顾问。历任四川九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公司业务管理员、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四川视听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四川九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监管部副部长。现任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四川九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九洲千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绵阳市畅泰实业有限公司监事;四川九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绵阳市博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周高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周高彦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高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23024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3年度

  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8日以专人、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保平、兰盈杰、程旗、袁红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海月、徐锐敏、武刚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若上述所有董事候选人当选,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保平,男,1982年4月出生,管理学学士。历任绵阳市国资委产权监管科科长、党建工作科科长,绵阳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江油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江油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二级调研员,绵阳市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现任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杨保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杨保平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担任职务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保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兰盈杰,男,1972年10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四川九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铸造塑压中心副主任、党支部书记,成品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产品部部长、党支部书记,生产部部长、党支部书记,网络设备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技术开发中心副主任、主任、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副董事长;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公司职工董事;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四川九洲空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四川九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市九洲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

  兰盈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兰盈杰先生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兰盈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委托绵阳市九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5,000股。

  程旗,女,1966年6月出生,工学学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国营第七八三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常务副厂长/执行厂长;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一所党支部书记,科技发展部党支部书记、部长,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北京分中心副主任、主任;四川九洲空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书记。现任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营第七八三厂)党委书记、董事长(厂长),四川九洲空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四川九洲防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四川九洲电器股份公司董事,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程旗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程旗女士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程旗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委托绵阳市九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40,380股。

  袁红,女,1970年3月出生,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深圳九洲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九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九洲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副总经理,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九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九洲创新科技公司执行董事,九洲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国营第七八三厂副厂长,九洲集团(深圳)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营第七八三厂)董事,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袁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袁红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袁红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委托绵阳市九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80,340股。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海月,女,1979年10月出生,博士、博士生导师、会计学教授。现任四川大学商学院教授;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兼职外部董事;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海月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刘海月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海月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徐锐敏,男,1958年12月出生,博士,博士生导师、教授。现任电子科技大学国防学科重点实验室“极高频复杂系统”副主任;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增益微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锐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徐锐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锐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武刚,男,1975年6月出生,博士、博士生导师、教授。现任电子科技大学教授;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武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武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武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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