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3年07月21日 00:59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3-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604,017股,限售期为自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英诺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33,393,3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7月2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4月28日作出的《关于同意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0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7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20,000股,并于2022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136,060,81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7,471,765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8.988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589,051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1.0120%。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1,292,013股限售股已于2023年1月30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其中,战略配售限售股数量为2,604,017股,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其他限售股数量为33,393,300股,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6名。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7名,对应限售股数量共计35,997,3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568%,限售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35,997,317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7月2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所作限售期相关承诺如下: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承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智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达安京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广州达安京汉医疗健康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YuanBio Venture Capital L.P.、王励勇就持有英诺特股份的流通限制,作出如下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单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广州安创投资有限公司就持有英诺特股份的流通限制,作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或自本单位取得发行人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两者孰晚为准),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英诺特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对其本人或本单位持有英诺特股份的转让限制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自英诺特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英诺特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英诺特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

  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同时本人承诺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有关规定。”

  (二)战略配售股份限售安排

  公司股东华泰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华泰英诺特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获得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自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截至2022年10月13日收盘,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26.06元/股,触发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据此,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锁定期延长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叶逢光先生、张秀杰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英斯盛拓、天航飞拓、英斯信达、英和睿驰,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6年1月28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4年1月28日。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35,997,3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568%。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604,017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33,393,300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7月28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注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注3: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披露了《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因触发承诺履行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公司原董事陆潇波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智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富康通过广州安创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将自行履行承诺,延长锁定期至2024年1月28日。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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