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一7月20日公告,公司7月20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京01破申66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和(2023)京01破238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裁定受理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
北京一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后续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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