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7月20日 01:55 证券时报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的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1、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2、上述议案已经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均为累积投票制议案,需要逐项表决;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6人)、独立董事(应选人数3人)和股东代表监事(应选人数2人)实行分开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指引和公司章程等其他规定的任职要求。2022年1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证监局对车志远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2022年5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该处罚不影响车志远先生的任职资格,车志远先生多年来一直担任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兼大健康事业部总裁,是公司发展战略的参与者和坚定的执行者,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选举其担任董事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登记时间:2023年8月14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2、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

  邮政编码:264003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传 真:0535-6729055-9055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

  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包括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等,下同)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3年8月14日17:00 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2。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为半天。

  5、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证券部

  邮政编码:264003

  联系人:吴俊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传 真:0535-6729055-905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86,投票简称:海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如下图所示: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6位。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③选举监事(如提案3,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3年8月18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

  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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