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维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19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仁硕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富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中富”)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960万元,河南中富拟以名下不动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公司为河南中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此次贷款额度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3-042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
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富饮料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基本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富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中富”)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960万元,河南中富拟以名下不动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公司为河南中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此次贷款额度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南中富饮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09月19日
3、住所: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唐庄镇农业路与S307交叉路口向南50米路西1号
4、法定代表人:周雨凑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PET瓶胚、PET瓶、瓶(桶)装水、非酒精饮料、标签、胶膜、PC大桶的生产、销售;PET原料的销售。
7、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河南中富100%股权。
8、被担保人河南中富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抵押物基本情况
截至 2023年6月30日,上述不动产账面价值为4912.3万元。除本次抵押外,上述不动产不存在其他抵押权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流动资金贷款:960万元;借款用途:购瓶级聚酯切片;借款期限:1年;利率:以银行最终审批利率为准。河南中富以名下不动产在不超过960万元的最高本金余额内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具体金额以最终签订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为准。
本公司在不超过960万元的最高本金余额内为河南中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时限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到期日后三年,若河南中富未能履行借款合同约定还款责任,本公司自愿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连带偿还责任。具体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或本公司出具的担保承诺函为准。
董事会授权河南中富法定代表人代表河南中富公司签署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与之有关的文件及通知;
董事会授权本公司法定表人代表本公司签署担保事项的相关协议、函件及与之有关的文件及通知。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河南中富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河南中富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全资子公司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经营生产需要,有助于子公司发展,为子公司运营提供积极的影响,同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未来发展,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抵押贷款和担保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的实施。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9,017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96.9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9 日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经营生产需要,有助于子公司发展,为子公司运营提供积极的影响,同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未来发展,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抵押贷款和担保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的实施。
独立董事: 徐小宁、游雄威、吴鹏程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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