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7月20日 01:08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086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3-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17日以电话、传真及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3年7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唐积玉、车志远、吴俊、黄治华、王帅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股东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南优禾”)提名柴俊林、龚俊宇、许子军、刘建平、罗笛、檀国民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家强、于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股东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股东湖南优禾提名刘亚辉、伍喆、刁少龙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查。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亚辉先生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中显示至今同时在六家公司任职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其存在:(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5.9(三)“同时在超过五家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存在该情形的,其提名人应当披露具体情形、仍提名该候选人的理由、是否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及应对措施。提名人并未提供上述要求说明,相关信息提供不完整。(2)提名人提交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均显示: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与提供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所载内容不一致,相关信息提供不准确。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亚辉先生未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亚辉先生未通过提名委员会的审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股东提名伍喆、刁少龙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截至本决议日,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家强、于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伍喆、刁少龙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伍喆、刁少龙均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出具了书面承诺,承诺当选后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本届董事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1、唐积玉先生简历

  唐积玉,男,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山东省烟台市水产供销公司团委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技开发科科长、进出口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部部长、监事、副总经理;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海洋事业部总裁。

  社会兼职:中国藻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理事、中食协冷专委常务理事、烟台市食品工业协会副会长,烟台市食品安全协会副会长、烟台职业学院客座教授、中国科学院海洋牧场工程实验室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中国海洋湖沼学会棘皮动物分会理事会理事。

  截至目前,唐积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唐积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车志远先生简历

  车志远,男,1986年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经理;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副主任科员;中国常驻联合国粮农机构代表处三等秘书,现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大健康事业部总裁。

  车志远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车轼先生之子,除上述表述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车志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2022年1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证监局对车志远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2022年5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该处罚不影响车志远先生的任职资格,车志远先生多年来一直担任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兼大健康事业部总裁,是公司发展战略的参与者和坚定的执行者,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选举其担任董事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除此之外,车志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 吴俊先生简历

  吴俊,男,198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曾任Modern Center Trade Inc.合伙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并购部业务总经理;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现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吴俊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 黄治华先生

  黄治华,男,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ICPA、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曾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预算产权组长;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深圳廪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黄治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治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黄治华先生因当时所任职的公司(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2022年7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黄治华予以监管警示,除此之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王帅先生简历

  王帅,男,1982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职员、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副职级风控委员、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副职风控委员。现任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经理;除上述表述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柴俊林先生简历

  柴俊林,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任山西闻喜银光集团财务科长,山西闻喜银光集团总会计师,山西银光华盛镁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现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柴俊林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除此之外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柴俊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柴俊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龚俊宇女士简历

  龚俊宇,女,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湖南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行政人力总监兼董事,现任湖南膳福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龚俊宇女士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除此之外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龚俊宇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龚俊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许子军先生简历

  许子军,男,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运营管理和投资管理经验,曾任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湖南东谷云商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阡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湖南神州行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许子军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除此之外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许子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9、刘建平先生简历

  刘建平,男,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湖南韶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销售公司副经理、规划发展部部长等职;华泰重工有限公司筹建(基建)部部长;湖南豫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湖南豫景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神州行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湖南省湘川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建平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除此之外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刘建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建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0、罗笛女士简历

  罗笛,女,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曾任凤凰新媒体创始成员之一、市场公关战略部负责人,北京嘉澜华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天睿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副总裁,金山云医疗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副总裁、湖南神州行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职务。

  罗笛女士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除此之外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罗笛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罗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1、檀国民先生简历

  檀国民,男,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FIPA(澳大利亚资深公共会计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北京师范大学MBA。曾任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会计,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新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投资总监,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FO兼董秘兼副总裁,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信(天津)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合伙人,上海薄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盛世神州烟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CEO,北京清大科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元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

  檀国民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除此之外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檀国民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檀国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家强先生个人简历

  李家强、男,1957年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清华大学物理系副教授;清华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清华大学出版社社长、研究员,现任清华大学教授;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除此之外,未在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目前,李家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家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于江先生个人简历

  于江,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司法会计鉴定人,曾任深圳平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219.sz独立董事(2020-2021),现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雄安分所合伙人职务。未在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目前,于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伍喆先生个人简历

  伍喆,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国家高级信用管理师,国家二级创新工程师。曾任正略钧策管理咨询公司高级管理咨询师,湘潭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湘潭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未在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目前,伍喆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伍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刁少龙先生个人简历

  刁少龙,男,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荣万家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成都轨道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职务,未在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目前,刁少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刁少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3-071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7日以电话、传真及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3年7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本届监事会提名步晶晶、李志凌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的设置、监事构成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符合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股东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刘泽清、王龙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本次提名的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工作,在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1、步晶晶女士个人简历

  步晶晶,女,1981年生,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编辑、记者,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健康事业部总裁特别助理、助理总裁,现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健康事业部副总裁。

  截至目前,步晶晶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步晶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李志凌女士个人简历

  李志凌,女,1968年生,博士研究生在读。曾任烟台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助理工程师;烟台东方海洋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师;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现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标准化管理部部长、正高级研究员。

  截至目前,李志凌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志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刘泽清女士个人简历

  刘泽清,女,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太原晋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任,太原市第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任、计划营销主任,山西惠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太原湘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北京优禾企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绿能高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兼)。

  刘泽清女士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除此之外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刘泽清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泽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王龙先生个人简历

  王龙,男,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总监职务,现任盛世神州烟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监职务。

  王龙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除此之外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王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3-07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股东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股东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董事会及股东提名,董事会同意唐积玉、车志远、吴俊、黄治华、王帅、柴俊林、龚俊宇、许子军、刘建平、罗笛、檀国民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同意李家强、于江、伍喆、刁少龙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1、唐积玉先生简历

  唐积玉,男,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山东省烟台市水产供销公司团委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技开发科科长、进出口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部部长、监事、副总经理;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海洋事业部总裁。

  社会兼职:中国藻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理事、中食协冷专委常务理事、烟台市食品工业协会副会长,烟台市食品安全协会副会长、烟台职业学院客座教授、中国科学院海洋牧场工程实验室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中国海洋湖沼学会棘皮动物分会理事会理事。

  截至目前,唐积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唐积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车志远先生简历

  车志远,男,1986年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经理;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副主任科员;中国常驻联合国粮农机构代表处三等秘书,现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大健康事业部总裁。

  车志远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车轼先生之子,除上述表述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车志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2022年1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证监局对车志远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2022年5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该处罚不影响车志远先生的任职资格,车志远先生多年来一直担任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兼大健康事业部总裁,是公司发展战略的参与者和坚定的执行者,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选举其担任董事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除此之外,车志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 吴俊先生简历

  吴俊,男,198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曾任Modern Center Trade Inc.合伙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并购部业务总经理;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现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吴俊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 黄治华先生

  黄治华,男,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ICPA、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曾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预算产权组长;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深圳廪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黄治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治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黄治华先生因当时所任职的公司(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2022年7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黄治华予以监管警示,除此之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王帅先生简历

  王帅,男,1982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职员、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副职级风控委员、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副职风控委员。现任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经理;除上述表述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柴俊林先生简历

  柴俊林,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任山西闻喜银光集团财务科长,山西闻喜银光集团总会计师,山西银光华盛镁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现任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柴俊林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除此之外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柴俊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柴俊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龚俊宇女士简历

  龚俊宇,女,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湖南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行政人力总监兼董事,现任湖南膳福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龚俊宇女士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除此之外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龚俊宇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龚俊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许子军先生简历

  许子军,男,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运营管理和投资管理经验,曾任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湖南东谷云商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阡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湖南神州行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许子军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除此之外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许子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9、刘建平先生简历

  刘建平,男,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湖南韶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销售公司副经理、规划发展部部长等职;华泰重工有限公司筹建(基建)部部长;湖南豫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湖南豫景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神州行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湖南省湘川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建平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除此之外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刘建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建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0、罗笛女士简历

  罗笛,女,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曾任凤凰新媒体创始成员之一、市场公关战略部负责人,北京嘉澜华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天睿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副总裁,金山云医疗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副总裁、湖南神州行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职务。

  罗笛女士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除此之外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罗笛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罗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1、檀国民先生简历

  檀国民,男,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FIPA(澳大利亚资深公共会计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北京师范大学MBA。曾任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会计,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新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投资总监,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FO兼董秘兼副总裁,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信(天津)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合伙人,上海薄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盛世神州烟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CEO,北京清大科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元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

  檀国民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除此之外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檀国民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檀国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家强先生个人简历

  李家强、男,1957年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清华大学物理系副教授;清华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清华大学出版社社长、研究员,现任清华大学教授;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除此之外,未在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目前,李家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家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于江先生个人简历

  于江,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司法会计鉴定人,曾任深圳平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219.sz独立董事(2020-2021),现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雄安分所合伙人职务。未在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目前,于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伍喆先生个人简历

  伍喆,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国家高级信用管理师,国家二级创新工程师。曾任正略钧策管理咨询公司高级管理咨询师,湘潭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湘潭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未在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目前,伍喆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伍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刁少龙先生个人简历

  刁少龙,男,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荣万家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成都轨道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职务,未在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目前,刁少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刁少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3-074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7月6日收到公司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来的《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向董事会提议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3.22%股份。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审议事项合法、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18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的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1、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2、上述议案已经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均为累积投票制议案,需要逐项表决;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6人)、独立董事(应选人数3人)和股东代表监事(应选人数2人)实行分开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指引和公司章程等其他规定的任职要求。2022年1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证监局对车志远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2022年5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该处罚不影响车志远先生的任职资格,车志远先生多年来一直担任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兼大健康事业部总裁,是公司发展战略的参与者和坚定的执行者,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选举其担任董事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 登记时间:2023年8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 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

  邮政编码:264003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传    真:0535-6729055-9055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

  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包括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等,下同)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3年8月14日17:00 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2。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为半天。

  5、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证券部

  邮政编码:264003

  联系人:吴俊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传    真:0535-6729055-905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86,投票简称:海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如下图所示: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6位。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③选举监事(如提案3,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3年8月18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YPERLINK “http://wltp.cninfo.com.cn/“ http://wltp.cninfo.

  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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