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2023年07月20日 01:08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ST新纺       公告编号:2023-053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概述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野纺织”)于2023年7月18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号),公司收到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或“南阳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3)豫13破申39号),南阳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二、法院指定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的情况

  2023年7月19日,公司收到南阳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3)豫13破申39号之一,以下简称“《决定书》”)。根据《决定书》,南阳中院指定新野县人民政府成立的新野纺织预重整及司法重整清算组担任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临时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临时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核实债务人基本情况、资产和负债情况。调查债务人是否有影响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的情形,及时公开、公正、择优选聘专业辅助机构开展工作;

  (二)引导和辅助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三)接受债权人债权申报,对收到的债权申报材料登记造册,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四)引导和辅助债务人与相关各利益主体进行协商,推动各方就重整计划草案达成共识;

  (五)组织预重整期间债权人会议以及重整计划草案表决;

  (六)定期向各相关利益主体书面通报临时管理人履职情况和预重整工作进展,及时通报重大事项;

  (七)按人民法院要求书面报告履职情况、预重整工作进展和结果;

  (八)人民法院要求临时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临时管理人负责人(清算组组长)为李占德,临时管理人联系地址为: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纺织路中段(新纺公司供应部西20米);电子邮箱为:xyfzglr@163.com。

  三、备查文件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豫13破申39号之一)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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