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3-039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
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董事会于2023年7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 2023年7月1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4.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荆涛先生申请辞去在公司担任的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职务。该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聘任刘岩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七月十九日
简历:
刘岩松,男,1971年出生,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本钢国贸公司出口处处长、副经理、董事;本钢板材公司冷轧厂党委书记、工会主席;本钢北营公司轧钢厂厂长;本钢北营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拟任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除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3-040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监事会于2023年7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 2023年7月1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
4. 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辞职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程斌先生申请辞去在公司担任监事和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职务。该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上述人员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监事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监事会选举卢学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三年七月十九日
简历:
卢学柱,男,出生于1980年,大学学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鞍钢集团审计部经济责任审计处副处长;鞍钢集团审计部经营管理审计处副处长;鞍钢集团审计部经营管理审计处总监。
以上拟任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除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3-041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九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1,000万元(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4,88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196,12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7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9,371,53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5.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988.12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34,199,999.9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965,799,988.1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2月8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0054号《验资报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2、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8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68亿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及其他费用共计41,084,701.1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58,915,298.82元。以上资金已于2020年7月6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494号《验资报告》。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387,266,242.35元(其中:以前年度已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3,342,063,034.97元,本年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45,203,207.38元),2022年度归还2021年度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41,440,000.00元、2022年度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92,000,000.00元,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累计净额3,756,968.46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7,867,898.19元。
2、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236,764,590.20元(其中:以前年度已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3,610,684,085.61元,本年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626,080,504.59元),2022年度归还2021年度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644,240,000.00元、2022年度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14,000,000.00元,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累计净额8,310,180.34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20,878,795.34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详情如下:
■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钢铁企业,产销规模较大,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且公司每年在技术改造、设备升级、环保等各方面投入资金较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减少财务支出。经测算,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本次使用25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节约利息约10,918.5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涉及变相改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根据各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分别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各自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已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预留出富余资金使用额度;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将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3、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
4、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过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符合相关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三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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