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50,000,000.00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87天(挂钩汇率看涨)
●委托理财期限:87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购买的商业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上述预期年化收益率不等于实际收益率。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自前次披露进展至本次公告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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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为50,000,000.00元。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40,1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83,560,1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2日全部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0年8月12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45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银行、联合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37,617,733.22元,累计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人民币38,166,874.13元,尚有募集资金183,907,205.01元。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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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导致其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且闲置募集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公司经营管理层将跟踪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87天(挂钩汇率看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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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资金由交通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交通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标的挂钩。本次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三)风险控制分析
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交通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公司与持续督导机构将定期向交通银行索取银行结算单据,及时了解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资金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金融机构,代码为:601328。受托方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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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截至2023年3月31日,货币资金为350,039,060.41元,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金额合计为50,000,000.00元,占最近一期合并报表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4.28%,且本次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商业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上述预期年化收益率不等于实际收益率。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特此公告。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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