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或“法院”)送达的《决定书》,沈阳中院决定公司预重整期间延长三个月。
2023年4月7日,公司收到沈阳中院送达的《通知书》,债权人上海佛罗伦思服饰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于2023年4月7日向沈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号)。
2023年4月13日,公司收到沈阳中院《决定书》【(2023)辽01破申2号】,沈阳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指定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预重整决定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号)。
一、预重整事项进展情况
2023年7月12日,公司收到沈阳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3)辽01破申2号之二】,具体内容如下:
“2023年4月13日,本院决定对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2023年6月30日,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申请上市公司重整的,应当提交上市公司住所地省级人民政府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通报情况材料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临时管理人正在推进此项工作,因相关文件需要逐级报批,预重整期间届满前尚不能完成此项工作,特申请延长预重整期间三个月。
经研究,本院决定如下: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延长三个月。”
二、风险提示
1、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目前,公司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22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若沈阳中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同时,公司亦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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