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朱宁)7月6日晚,新大洲A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函,原因在于公司此前的业绩预报“失准”: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与年报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差异金额较大、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未按规定及时修正。
实际上,自7月以来,除新大洲A外,还有新宏泽、神开股份等多家公司因业绩预告问题收到了监管函。查阅这些公司的公告可知,主要原因包括会计科目计算失误、调整收入等。
以新大洲A为例,今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0万元至1200万元。4月27日,公司披露了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2年度净利润为亏损3200万元至亏损4500万元。在随后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中,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3768万元。对此,监管函提及,“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与年报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差异金额较大、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未按规定及时修正。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相关问题的再次发生。”
“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发生较大偏差,有的与公司行业属性有关,有的受市场等意外冲击影响,也不排除少数公司利用‘预测’模糊地带进行偏差。”光大银行金融分析师周茂华说,业绩预测误差可能对投资者投资决策等造成误导,可能导致相关公司股价短期内出现明显波动,这不利于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国内需要强化市场监管,让相关公司及时、透明公布信息,加强与市场沟通。”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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