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7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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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8日、2022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胡先念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后将其中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
2023年7月4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先念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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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3年7月4日为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除权除息日,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319,411,960股、胡先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93,296,000股。
2、上述比例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下同。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胡先念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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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3年7月4日为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除权除息日,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319,411,960股、胡先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93,296,000股。
三、其他说明
本次胡先念先生将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其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未来质押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5日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8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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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3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7月5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上限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228,151,400股增至319,411,960股,公司相应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上限由68,445,420股调整至95,823,588股。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上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五次修订稿)》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五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9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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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7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栋良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谭良谋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及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上限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228,151,400股增至319,411,960股,公司相应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上限由68,445,420股调整至95,823,588股。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上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上限的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发行相关预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五次修订稿)》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五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预案等文件进行了相应修订,相关调整符合现行规则的具体规定,有利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轻烃综合利用一期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4、审议并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填补回报措施合理、可行。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0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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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5日9:15-15:00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426号中海油大厦9楼920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胡先念先生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30日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合计6人,代表股份73,990,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430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66,640,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20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350,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216%。
出席本次会议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其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2人,代表股份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73,990,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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