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0年年度、2021年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2021年三季度、2021年年度、2022年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三季度、2022年年度、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后,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资产总额减少174,267,215.95元,负债减少50,644,535.98元,所有者权益减少123,622,679.97元,营业收入减少213,950,182.01元,营业成本减少54,676,934.36元,净利润减少123,622,679.97元;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资产总额减少204,857,122.67元,负债减少63,023,853.92元,所有者权益减少141,833,268.75元,营业收入减少111,729,560.55元,营业成本减少55,326,345.98元,净利润减少18,210,588.78元;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资产总额减少122,035,884.08元,负债减少42,338,366.53元,所有者权益减少79,697,517.55元,营业成本减少807,339.45元,净利润增加62,135,751.20元。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一、概述
罗普特(维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8202300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经公司自查自纠发现,公司的过往财务会计报表中部分项目跨期确认收入,收入确认存在会计差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受影响的2020年年度、2021年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2021年三季度、2021年年度、2022年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三季度、2022年年度、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差错产生的主要原因为:公司2020年四季度、2021年部分产品销售项目按照产品交付确认收入,经公司自查自纠,公司在部分产品销售订单交付后,额外提供技术与工程服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应以“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的方式对该部分订单进行收入确认,相关项目收入确认时点应与最终用户验收报告时点保持一致。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后,公司将根据相关项目的最终用户验收时点确认至当期营业收入。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全体董事及监事均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期会计差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0年年度、2021年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2021年三季度、2021年年度、2022年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三季度、2022年年度、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重述(以下简称“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追溯重述后,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对公司2020年度、2021年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2021年三季度、2021年年度、2022年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三季度、2022年年度、2023年一季度的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后,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资产总额减少174,267,215.95元,负债减少50,644,535.98元,所有者权益减少123,622,679.97元,营业收入减少213,950,182.01元,营业成本减少54,676,934.36元,净利润减少123,622,679.97元;2021年一季度财务报表资产总额减少171,459,129.96元,负债减少47,836,449.99元,所有者权益减少123,622,679.97元;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总额减少137,224,170.94元,负债减少12,819,431.47元,所有者权益减少124,404,739.47元,净利润减少782,059.50元;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表资产总额减少141,086,247.36元,负债减少16,681,507.89元,所有者权益减少124,404,739.47元,净利润减少782,059.50元;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资产总额减少204,857,122.67元,负债减少63,023,853.92元,所有者权益减少141,833,268.75元,营业收入减少111,729,560.55元,营业成本减少55,326,345.98元,净利润减少18,210,588.78元;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资产总额减少184,811,705.21元,负债减少42,978,436.46元,所有者权益减少141,833,268.75元;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总额减少184,125,466.67元,负债减少42,978,436.46元,所有者权益减少141,147,030.21元,营业成本减少807,339.45元,净利润增加686,238.54元;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表资产总额减少184,125,466.67元,负债减少42,978,436.46元,所有者权益减少141,147,030.21元,营业成本减少807,339.45元,净利润增加686,238.54元;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资产总额减少122,035,884.08元,负债减少42,338,366.53元,所有者权益减少79,697,517.55元,营业成本减少807,339.45元,净利润增加62,135,751.20元;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表资产总额减少122,035,884.08元,负债减少42,338,366.53元,所有者权益减少79,697,517.55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
1、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2021年
1、2021年一季度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调整情况:无
2、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3、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4、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2022年
1、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调整情况:无
2、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3、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4、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2023年
1、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如下:
(2)合并利润表调整情况:无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鉴于公司此次会计差错更正的专业审计机构鉴证等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会计差错的更正数据最终将以专业审计机构的鉴证意见为准,公司将于鉴证工作完成后第一时间披露鉴证意见。因此,董事会同意《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公司此次会计差错更正的专业审计机构鉴证工作尚未完成,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的更正数据最终以专业审计机构的鉴证意见为准。同时要求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发生。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公司此次会计差错更正的专业审计机构鉴证工作尚未完成,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的更正数据最终以专业审计机构的鉴证意见为准。同时要求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发生。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目前尚未取得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更正事项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更正事项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
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加强对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和审核,保证各项报告披露的准确性,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3-032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6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美萍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公司此次会计差错更正的专业审计机构鉴证工作尚未完成,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的更正数据最终以专业审计机构的鉴证意见为准。同时要求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发生。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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