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事后核查发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公司治理/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2、任职情况/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和“第六节 重要事项/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的相关信息有遗漏。现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正,具体补充更正内容如下:
一、补充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1、补充更正前
(1)补充更正一
第四节 公司治理/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补充更正二
第六节 重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2、补充更正后
(1)补充更正一
第四节 公司治理/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于2022年10月12日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卢楚隆、卢宇轩、朱龙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38号),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卢楚隆先生被广东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补充更正二
第六节 重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整改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A、本次监管措施不涉及万和电气的生产经营、规范运作、财务管理等情况,不会对万和电气的生产经营、规范运作、财务管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B、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卢楚隆先生表示接受广东证监局的监管措施决定,将引以为戒,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C、万和电气后续也将继续加强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补充更正内容外,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补充更正不会对本报告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影响。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更新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扎实做好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及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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