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2023年06月16日 02:21 证券时报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首次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首次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首次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4号》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五)《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85 证券简称:上纬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3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有效管理并防范汇率波动产生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交易额度不超过2,5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主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 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随着海外销售及采购业务持续发展,为有效管理并防范汇率波动产生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以锁定经营利润。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2,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无需缴纳保证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金融机构之衍生性商品授信额度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衍生品套保原则和汇率风险中性管理原则,根据合同需要灵活选择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结构相对简单透明、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市场有公开参考价格、不超过12个月的衍生工具,不从事复杂嵌套、与不可控因素挂钩的衍生工具交易。

  (五)交易对手

  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六)授权及期限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本次外汇衍生性交易业务授权期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

  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衍生品以公司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他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衍生品,且该类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处理程序》,对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信息隔离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预计交易额度不超过2,5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增强财务稳健性,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相关的风险管理规定,相关内控制度健全,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及内控程序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和风险控制。本次事项经董事会批准,公司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纬新材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且已制定了《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处理程序》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85 证券简称:上纬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4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7月4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江田东路185号智汇科创园8号楼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4日

  至2023年7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6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3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6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江田东路185号智汇科创园8号楼5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现场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电子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6月28日15:3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江田东路185号智汇科创园8号楼5楼

  联系电话:021-57746183-188

  邮箱:ir@swancor.com.cn

  联系人:聂亚丽

  特此公告。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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