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中浙高铁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浙高铁”)开展高铁轴承国产化研发工作,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浙高铁其他方股东共同按出资比例向中浙高铁提供1,303.50万元借款,按公司对中浙高铁40%持股比例计算,公司对中浙高铁的借款金额为521.4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利率水平参考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该财务资助事项已于2022年5月23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浙高铁提供同比例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财务资助事项于2022年6月13日经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中浙高铁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浙高铁轴承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林松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7日
5、注册资本:25,000 万人民币元
6、注册地点: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永泰路33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高速铁路及轨道车辆轴承、航空航天与舰船兵器等专用特种轴承和其他轴承的研发、制造、销售;轴承零部件及其相关零件的研发、销售;轴承的维修及技术服务;经营轴承产品及原辅材料、零配件、机电产品、成套设备的进出口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9、中浙高铁属于联营企业。
10、财务情况
中浙高铁2022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0,234.38万元,负债总额为52,970.4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7,263.89万元;2022年的营业收入为3,302.03万元,净利润为-7,161.43万元。
11、公司与中浙高铁的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中浙高铁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经查询,中浙高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逾期情况
根据《借款协议》,公司对中浙高铁的财务资助已到期。中浙高铁因资金紧张,未能按期偿还财务资助款项。截至本公告日,中浙高铁应归还的本金521.40万元和利息19.29万元尚未归还,逾期总金额540.69万元占公司 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17%。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持续跟踪高铁轴承项目的进展,密切关注其情况,由专人负责与中浙高铁沟通协商,在中浙高铁资金紧张局面缓解后及时督促中浙高铁归还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
五、财务资助逾期可能产生的影响
本次逾期借款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本金521.40万元、利息19.29万元,逾期总金额540.69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17%,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公司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有关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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