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物控股”)发来的《关于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主要内容如下: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铁物控股提议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如下:提名王咏梅女士(简历见附件)为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经公司董事会审核,铁物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6.60%股份,提交的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7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咏梅,女,197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北京大学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厉以宁贫困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兼任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6年参加工作,历任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
学术研究领域为网络信息时代财务管理、战略成本管理、公司治理理论与实践、信息系统与国际化,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三十四篇,主持省部级重点项目二十八项。
该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3-临023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现就提名王咏梅为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
2023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3-临021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27日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03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2.提案的具体内容
(1)上述议案内容分别详见2023年3月30日、6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披露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临008)、《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临009)、《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3-临010)、《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临011)、《关于股东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2023-临022)。
(2)公告网上查询请登陆巨潮网www.cninfo.com.cn。
3.特别说明
(1)提案5、提案8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2)提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①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②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③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6月26日9: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出席会议的受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2.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姓名:张爽、孟柯言
(2)电话号码:010-51898880
(3)传真号码:010-51898599
(4)电子邮箱:ir927@crmsc.com.cn
(5)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关于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27,投票简称为“铁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2023年6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 ,股东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持有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注意事项: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23年6月 日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3-临024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咏梅,作为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王咏梅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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