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3年5月2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和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和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股权激励对象3人已离职,不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条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和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回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为523,35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2536%,回购涉及55名激励对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475,350股,涉及53名激励对象。
现公司拟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523,350股办理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06,355,550元减少至205,832,2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206,355,550股减少至205,832,200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天内(9:00-12:00,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材料
送达地点及邮编: 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东阜三路429号,邮编528425。
联系人:徐冬梅
联系电话:0760-22620126
电子邮箱:TR@china-tg.com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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