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年05月26日 05:4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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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5月2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此次董事会相关议案。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5月21日至5月24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形式通过以下决议:

  1、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并上报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鉴于,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三年任期即将届满,董事会批准向股东大会提交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如下:

  南昌市江铃投资有限公司提名邱天高先生、金文辉先生、袁明学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余卓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福特汽车公司提名吴胜波先生、Ryan Anderson先生、熊春英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陈江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南昌市江铃投资有限公司和福特汽车公司联合提名王悦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对以上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一致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将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邱天高先生,1966年出生,拥有华中理工大学机电制造学士学位和华中科技大学工业工程硕士学位,现任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昌市江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江铃集团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昌智能新能源汽车研究院理事长。邱天高先生曾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力部部长、车桥厂厂长,南昌齿轮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江西江铃齿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副董事长,江铃汽车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邱天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文所述在股东单位任职外,邱天高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邱天高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胜波先生,1966年生,拥有清华大学热能工程学士学位,以及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林肯分校和德弗里大学凯勒管理学院的机械工程和信息管理硕士学位。现任福特汽车公司集团副总裁,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吴胜波先生曾任霍尼韦尔过程控制部副总裁兼大中国区总经理、欧司朗公司亚太区业务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惠而浦公司亚太区总裁和全球执行委员会委员,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吴胜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文所述在股东单位任职外,吴胜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胜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Ryan Anderson先生,1973年出生,拥有芝加哥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和密歇根大学安娜堡分校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首席财务官,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时担任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和福汽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以及福特电马赫科技(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Ryan Anderson先生曾任福特欧洲的司库,福特亚太的产品开发主计长、市场营销主计长,福特汽车公司的公司财务规划与分析总监。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Ryan Anderson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文所述在股东单位任职外,Ryan Anderson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Ryan Anderson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熊春英女士,1964年出生,拥有江苏工学院汽车专业本科学历,江西财经大学产业经济硕士学位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熊春英女士曾任江铃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质保部部长,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质管部部长、总裁助理、副总裁、执行副总裁、第一执行副总裁、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熊春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00股,熊春英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熊春英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金文辉先生,1967年出生,拥有华中理工大学机制专业学士学位、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工程硕士学位和中欧工商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第一执行副总裁。金文辉先生曾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制造部部长,总裁助理、副总裁,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西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金文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文所述在股东单位任职外,金文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金文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袁明学先生,1968年出生,拥有北京工业学院车辆工程学士学位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袁明学先生曾任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战略规划部部长、党支部书记、资本运营处处长,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海外事业发展部总经理、党支部书记,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袁明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文所述在股东单位任职外,袁明学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袁明学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余卓平先生,1960年生,拥有同济大学机械工程学士学位及同济大学机械工程硕士学位,清华大学汽车工程博士学位。现任同济大学智能型新能源汽车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同济汽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国氢中联氢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智能新能源汽车科创功能平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汽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余卓平先生曾任同济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主任、新能源汽车工程中心常务副主任、汽车学院常务副院长、院长,同济大学校长助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余卓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余卓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余卓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江峰先生,1979年出生,拥有外交学院国际法系法学学士学位和外交学院国际法系法学硕士学位,现任吉利德(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副总法律顾问、执行总监,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江峰先生曾任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福特汽车工程研究(南京)有限公司、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南京公司、长安福特马自达发动机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法律顾问,福特汽车公司亚洲、太平洋及非洲地区高级法律顾问兼合规负责人,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高级法律顾问,默克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生物制药法律部负责人、总监。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江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江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江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悦女士,1978年出生,拥有河南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扬山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光维医疗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悦女士先后在香港理工大学、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担任研究助理,2012年-2013年赴美国伊利诺伊斯大学香槟分校(UIUC),在会计系齐默尔曼研究中心做访问学者,曾任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美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悦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悦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董事会批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余卓平先生,陈江峰先生,王悦女士就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及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公司制订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为公司建立了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规划与机制,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制定的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规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经审阅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所有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提名人选。

  4、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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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5月21日至5月24日以书面表决形式批准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上午8: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2日。B股股东应在2023年6月7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6月12日下午3: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如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中国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迎宾中大道2111号江铃汽车大厦20楼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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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项议案详见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及《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

  第6-17项议案详见2022年12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公告》。

  第18-21项议案详见2023年5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及《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第6-17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在对议案的表决中,涉及福特汽车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股东福特汽车公司回避表决;涉及南昌市江铃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涉及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涉及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股东南昌市江铃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

  第19-21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拥有的累积表决权总数为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大会应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股东可以将其所拥有的表决权以其累积表决权总数为限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或监事),也可以分散投向数位候选董事(或监事)。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此外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该述职报告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出席的人士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B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出席人士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

  非江西省南昌市本埠的公司股东(包括B股股东)可以通讯方式预约登记。(出席会议的回执见附件2)

  登记时间:2023年6月13日至6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迎宾中大道2111号公司证券部

  2、大会预期不超过一天。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先科、袁君

  电话:86-791-85266178

  传真:86-791-8523283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50

  2、投票简称:江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对每个议案组的累积表决权总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票总数超过其所拥有对某一议案组的累积表决权总数的,其对该议案组所投的选票均视为无效选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16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关于批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董事会决议》。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请对各项议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股份类别(A股或B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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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出席股东大会回执

  致: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3年6月1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签名:

  股东账号:

  股东签署:(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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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5月21日至5月24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到5人。

  三、会议决议

  与会监事以书面表决形式通过以下决议:

  (1)监事会对《公司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发表的意见如下:

  董事会制订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又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鉴于,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三年任期即将届满,监事会批准向股东大会提交公司新一届监事会候选人名单如下:

  南昌市江铃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萧虎先生、章健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福特汽车公司提名张炀炀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对以上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一致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新一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如下:

  萧虎先生,1968年出生,拥有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无线电专业学士学位,现任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监事。萧虎先生曾任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干部、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软件产业办公室副主任、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组织副部长、管委会人事劳动局副局长、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组织部长、管委会人事局局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萧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文所述在股东单位任职外,萧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萧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炀炀先生,1979年出生,拥有外交学院国际法专业学士学位、美国密歇根大学(安娜堡校区)法学院硕士学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以及美利坚合众国纽约州律师执业许可,现任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法律顾问,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人,福特电马赫科技(南京)有限公司监事,福特电马赫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监事,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张炀炀先生曾担任福特汽车中国及东盟区法务总监,福特汽车中国区资深法律顾问等一系列法务职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炀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文所述在股东单位任职外,张炀炀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炀炀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章健先生,1969年出生,拥有北方工业大学文秘专业大专学历,现任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南昌市江铃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章健先生曾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动机厂政工部副部长、部长,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兼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宣传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工会常务副主席,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章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股,除上文所述在股东单位任职外,章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章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监事会批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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