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05月26日 05:4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1号三层本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建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金燕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董事长薪酬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01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3年度与泛成化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注:上述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已剔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票数。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对于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吴建华;议案9.01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许夕峰。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满、吴旻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1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1号三层本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3年5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使用传真或信函进行登记的,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时间

  2023年6月9日-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1号公司24层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1号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1600

  电话:0571-64787381

  传真:0571-64787381

  联系人:金燕、敖颜思媛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授权委托书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将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吴建华先生、吴严明先生、周家海先生、余成根先生、魏涛先生、周曙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将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范宏先生、韩海敏先生、刘亚萍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本公司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1

  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建华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65年11月出生,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发展总监、传化股份总裁等。现任传化集团董事、传化智联董事、传化化学董事、本公司董事长。

  吴严明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74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传化股份营销中心总经理及副总裁、本公司副总裁兼任市场总监、有机硅事业部总经理,供应链中心负责人等。现任传化集团董事,本公司董事、总裁。

  周家海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75年7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传化集团董事长助理、本公司副总裁兼无机硅事业部总经理等。现任传化集团董事、传化智联董事长、传化化学董事长、本公司董事等职务。

  余成根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80年11月出生,公共管理硕士。曾任开化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开化县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等。现任开化县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魏涛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69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化合成总经理、新安天玉总经理、本公司总裁助理等。现任本公司副总裁等职务。

  周曙光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70年2月出生,化学工程与工艺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农化研究所所长、农化事业部副总经理、总裁助理等。现任本公司副总裁等职务。

  附件2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范宏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6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浙江大学化工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杭州大学化学系副教授、浙江大学化工系副教授、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教授等。现任浙江大学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韩海敏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7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舟山市地税局直属一、二分局纳税管理科科长、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招商服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兼监督管理处副处长等。现任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业务研究员、高级财税顾问、专家级财税讲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亚萍女士:中国国籍,汉族,197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副处长,农业部种植业副处长、处长等。现任植保(中国)协会有限公司执行总监、本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提名郭军女士、汪春叶女士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另一名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6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郭军女士:中国国籍,汉族,1968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曾就职萧山瓜沥供销社棉纺厂和萧山隆丰涤纶短纤厂。1999年进入传化集团工作,历任传化集团主办会计、财务部部长助理、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现任传化集团财务管理部总经理、传化集团总裁助理。

  汪春叶女士:中国国籍,汉族,1993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曾就职于开化联盛方略财务有限公司会计、开化通济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客户经理,现任开化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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