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顺德区大墩万盛百货商店,该商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佛顺乐市监行罚罚字〔2023〕80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罚款金额(万元) | 0.49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事实 | 2023年4月14日,我政府到当事人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荷岳路大墩18号A一楼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该场所是一间百货商店,门口上方有带“万盛优品超市”等字样的招牌,场所内有收银台1个、货架数个、预包装食品1批、日用商品1批,场所总面积有500平方米,现场有27名工作人员正在从事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和日用商品的经营活动,当事人出示了该场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440606MA58BY3C3W的《营业执照》,扫描《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可见食品经营许可信息【许可(备案)状态:有效】。我政府执法人员在现场的货架上发现流得发牌醉酒花生香辣味(生产日期:2022/06/07,保质期:8个月)8包,上述8包流得发牌醉酒花生香辣味已超过保质期。我政府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当事人的相关经营单据,我政府执法人员对上述流得发牌醉酒花生香辣味8包采取了扣押的强制措施,并对上述现场检查情况进行了拍照取证。我政府执法人员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救济途径,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现场没有进行陈述、申辩。 经查,当事人在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荷岳路大墩18号A一楼的经营场所从事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据当事人的受委托人林育豪供述,涉案食品是当事人于2022年12月9日在广州市番禺区沙湾普侨食品经营部采购,共购买了10包,每包3.9元,购货成本为39元,采购回来后在经营场所以5.2元/包的价格摆在货架出售,有2包在保质期内售出,其余的8包涉案食品一直放在货架上待售,已超过保质期,涉案食品的货值金额为41.6元,未取得违法所得。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
处罚内容 | 1.罚款人民币肆仟玖佰圆整(¥4900.00);2.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食品:流得发牌醉酒花生香辣味8包。 |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大墩万盛百货商店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92440606MA58BY3C3W | ||||||
法定代表人 | 温**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445****2217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19 | |||||
公示截止期 | 2023-08-19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 | |||||
数据来源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 |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