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红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调整为0.49929元(含税)。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由43,904,000股调整为43,966,056股。
● 本次调整原因: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芯微”或“公司”)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新增股份126,644股,2023年5月17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变更后公司的总股本由89,600,000股增加至89,726,644股。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每股分配金额、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不送红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9,6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8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69%。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9,600,00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转增43,904,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3,504,000股。
如在本次董事会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以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2023年5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公司新增股份126,644股。2023年5月17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89,600,000股增加至89,726,644股。
依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根据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说明如下:
1、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9929元(含税),即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44,800,000.00÷89,726,644≈0.49929(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0.49929×89,726,644=44,799,616.08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确定本次转增股本总额调整为43,966,056股,即调整后转增股本总额=每股转增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0.49×89,726,644=43,966,05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原公司总股本+调整后转增股本总额=89,726,644+43,966,056=133,692,700股。(公司总股本以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3-029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芯微或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因工作人员疏忽,部分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二)项目成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钟俊、签字注册会计师桂迎、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晓芸、项目质量复核人谭代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更正后: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增加人员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邝秋香,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力芯微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明冠新材(688560)、青木股份(301110)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钟俊、签字注册会计师姚海士、签字注册会计师邝秋香、项目质量复核人张先发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已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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