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条行政处罚信息,涉及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半岛湘粤菜馆未明码标价案。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深市监处罚〔2023〕鹏8号 |
处罚名称: | 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半岛湘粤菜馆未明码标价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价格(含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处罚结果: | 罚款1000元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半岛湘粤菜馆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92440300MA5G860J6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陈**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10 |
处罚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地方编码: | |
当前状态: | |
备注 |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