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交易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大盘超过3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及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 公司股票交易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大盘超过3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上市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也不存在预计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2、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1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3、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2年度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2 条第一款第(三)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已自2023年5月5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慧辰股份”变更为“*ST慧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退市风险情形尚未消除。
4、 经公司自查,未出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5、经公司向控股股东新疆良知正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龙先生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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