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综合授信情况及担保情况概述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2023年3月24日、2023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5.24亿元,在总融资额度下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选择具体业务品种进行额度调配。在上述融资额度内,金富科技、子公司湖南金富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金富”)、迁西县金富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迁西金富”)、桂林翔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兆科技”)、四川金富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金富”)将根据融资授信的实际需要,相互之间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5.24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的实际借款金额。在年度预计总额未超过的前提下,金富科技、湖南金富、迁西金富、翔兆科技、四川金富的担保额度可内部调剂使用。上述融资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8日和2023年4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公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子公司湖南金富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宁乡支行)签署了《授信额度协议》,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额度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4月10日止。
同时,公司与中国银行宁乡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湖南金富在中国银行宁乡支行办理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综合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湖南金富包装有限公司
2、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
3、保证人: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授信金额:人民币 3,000万元
5、授信期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4月10日止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24亿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7.47%。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0万元(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总额为6,000万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29%。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授信额度协议》;
4、《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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