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4月29日 06:4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3-037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与会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0,103.54万元变更至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优化筹资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以部分资产设备作为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确保该业务高效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该业务有关的所有法律性文件,并办理各项相关手续,公司将不再就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的单笔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本次额度及授权生效后,将涵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融资租赁业务额度及授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3-039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

  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0,103.54万元变更至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本次变更事项”)。

  ●本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0,103.54万元变更至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投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2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370,22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2,915,725.04元,扣除发行费用计人民币14,774,014.96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8,141,710.08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23日到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4日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2)第0055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6)。

  (三)本次变更事项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0,103.54万元变更至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变更后,“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为53,056.80万元,“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终止,变更后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变更事项主要系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总体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未发生变化,仍为117,814.17万元。

  二、本次变更事项涉及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一)“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情况

  “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拟由公司实施,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投资46,437.48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10,103.54万元,项目建设期2年。该项目拟通过购置先进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高效、智能的产业化生产基地。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达产后形成年产535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已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及《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35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已签署土地相关的《投资建设协议》,尚未取得项目用地。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0元。

  (二)“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情况

  “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经济开发区,总投资100,273.00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42,953.26万元。项目建设期2年。本项目将通过引进先进智能化、自动化生产设备,建设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生产线。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达产后形成年产550万件传统燃油车零部件、年产350万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正加紧建设,目前已完成厂房建设及部分产线布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2,953.26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达100%。

  三、本次变更原因

  (一)“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终止的原因

  “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约39亩,原规划从事中大型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机加工环节的生产。但对于此项目所需的中大型压铸毛坯件,公司目前已经规划主要在马鞍山生产基地生产,如果继续推进此项目建设,投产后异地供应压铸毛坯件将会增加物流成本、运营成本,降低运营效率。故于马鞍山当地配置相应机加工车间将更有利于发挥规模集中优势,提升生产运营效率。

  (二)“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亟需资金投入

  公司“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拟总投资100,273.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原计划投入83,564.00万元,但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计划拟募集金额相差较大,经公司评估后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为42,953.26万元,远低于计划投资金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拟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42,953.26万元已使用完毕,目前项目建设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

  该项目正加紧建设,目前已完成厂房建设及部分产线布置,预计全面达产后可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优先加快建设“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使该项目早日达产,有利于公司产能释放,更快实现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三)“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终止后的重新规划

  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峰安徽于2022年3月在马鞍山市雨山区摘牌储备了一处土地使用权,面积约283亩,拟于该地块规划开展多期汽车零部件项目建设。2023年2月公司已经启动一期建设规划。公司在“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终止后,未来将根据新能源客户订单和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以自筹资金等方式对“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原计划投入的机加工生产线继续投资,并将其规划建设在安徽马鞍山上述地块内。

  故终止“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对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生产及客户拓展均无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根据自身规划、募投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拟终止“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0,103.54万元变更至正在建设中的“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缓解公司对“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自有资金投入压力,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四、本次变更事项的影响

  本次拟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0,103.54万元变更至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是公司根据自身规划、募投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审慎做出的合理决定,是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进行的相应调整,有利于加快“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建设进度,尽快释放产能,提升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五、本次变更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0,103.54万元变更至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是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程序完备、合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3-040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融资租赁概述

  为优化筹资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部分资产设备作为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确保该业务高效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该业务有关的所有法律性文件,并办理各项相关手续,公司将不再就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的单笔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本次额度及授权生效后,将涵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融资租赁业务额度及授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授权2023年度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交易对方为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要求的融资租赁公司。

  三、融资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公司部分资产设备

  2、标的类型:固定资产

  3、权属状态: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以部分资产设备作为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与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要求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租赁公司向公司支付购买价款取得标的所有权,并同时将该标的作为租赁物出租给公司使用。上述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保证金、留购价款等融资租赁具体条款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业务发展迅速,资本性支出及营运资金持续增加。公司适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可通过多样化的筹资方式,以较低成本获得发展所需的资金,降低财务费用。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授权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规模适度,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对公司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该项业务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开展本次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82证券简称:泉峰汽车公告编号:2023-041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9号公司101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2日及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

  2.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

  4.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

  (二)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9 号泉峰汽车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培胜

  联系电话:025-84998999

  传真电话:025-52786586

  联系邮箱:ir@chervonauto.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9 号泉峰汽车证券部

  (二)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后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3-038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与会监事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监事会主席黄敏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3-042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王学宝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学宝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监事会对王学宝先生任职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补选许敏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许敏钟先生简历如下:

  许敏钟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2004年9月至2006年6月历任南京泉峰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南京德朔实业有限公司)QC工程师、项目工程师;2006年7月至2022年10月历任泉峰(中国)贸易有限公司项目主管、项目管理经理、高级项目管理经理、高级采购经理等职务;2022年11月至今任泉峰汽车采购总监。

  许敏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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